关于违约 样本条款

关于违约. 9.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9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违约. 3.1 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 定处理。
关于违约. 1. 供需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 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2. 供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货,需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需方。需方收到供方通知后,认为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 如果供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时间交货或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或保修等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本合同采购价格的 0.5%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如果累积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已经支付货款的,供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还已经收到的货款。一周按 7 天算,不足 7 天按 一周算。
关于违约. 5.1 中标人如不能交付的,需偿付不能交付部分费用的 1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如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5%,累计不超过 10 %。如超过交付期 45 天,采购人有权视情况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 商进行索赔。 6 投标人经验 6.1 有 MPW 芯片项目 tape out 经验。(投标时提供 MPW 的 tape out 流程示例图)
关于违约. 6.1 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2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6.2 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个日历日,由中标人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 0.5 %偿付违约金,并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逾期交货超过 30 个日历日后,按不能交货处理。 6.3 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违约. 供需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关于违约. 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违约. 因中标人货物质量不合格、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交货期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采购人有权按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 1%/天扣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30%。逾期累计十天的,按违约处理,中标人需另赔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作为违约金相应金额的一部分。
关于违约. 签协议是非常严肃的事,学校以诚信、规范为基本原则,严格控制毕业生违约。为了让学生再三衡量利弊,原则上签约后两个月内不受理违约手续。每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按照省里要求,报到证发放2个月后开始办理改派手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研工部将协助毕业生在充分维护毕业生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1、 材料准备:要求办理违约手续的毕业生,应先从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下载中心”—“就业工作”栏下载《杭电研究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或附如下材料: (1) 原签约单位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 (2) 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件; (3) 原三方协议(一式三份); (4) 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就业的辅导员、导师及领导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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