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标的. 包括集成安全网关产品系统等。在甲方向乙方购买计算机软件产品前,双方将签署具体的执行合同。计算机软件产品购销具体合同中将约定购买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名称、版本、用户数、功能描述、单价、数量、金额、付款方式等。
协议标的. 主要包括 IBM 小型机、国产服务器、视频设备、ORACLE 软件、磁盘阵列及网络交换机等。在甲方向乙方购买计算机产品前,双方将签署具体的执行合同。计算机设备购销具体合同中将约定购买计算机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付款方式等;计算机软件产品购销具体合同中将约定购买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名称、版本、用户数、功能描述、单价、数量、金额、付款方式等。
协议标的. 乙方拟以不超过叁亿叁仟捌佰叁拾伍万玖仟贰佰柒拾捌元( 小写: 338,359,274 元,以下简称“本次认购金额”)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79,990,372 股股份。
协议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面值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
协议标的. 1.1 许可方有权向用户提供软件,并根据本许可协议授予用户使用软件的权利。许可方保留本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本许可协议规定了本软件的有限许可,但不允许用户出售或转让许可方的知识产权。
1.2 若用户代表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签订本许可协议,则只有该自然人或法人才是本许可协议的当事人。
1.3 许可方主要通过在互联网上提供软件下载的方式向用户提供软件。该软件可以在设备上安装和使用,也可通过云端或网络服务提供。
1.4 许可方通过不同模式向用户提供软件许可。随着软件提供,适用许可模式、许可期限以及许可费也相应确定。该协议规定用户购买相关许可模式是获得何种使用权以及其一般权利和义务。
1.5 为了使用软件,用户必须在许可方处注册,并不时地连接到互联网,以验证本软件的许可。
1.6 除非相应的许可模式另有规定,许可方对本许可协议项下软件不提供维护和支持。
1.7 许可方可自行决定以电子形式向用户提供软件的文档,并保留该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
1.8 本许可协议不适用于许可方在2019年9月3日及之前发布的,用户已购买或根据其他协议获得永久许可的任何程序。
1.9 本软件只是许可而非销售。除非本许可协议中明确授予用户,许可方没有以明示、暗示、不反悔或其他方式向用户授予其他许可。本许可协议中未授予的所有权利均由许可方保留。
协议标的. (1) 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方式,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连同所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权益和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 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和方式,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出让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连同所有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权益和义务。
协议标的. 1、 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66,142,194 股股票(不超过其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730.83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2、 乙方同意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经有权机关审核通过(包括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协议标的. 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零配件、通用动力产品零配件或其它产品。
协议标的. 国道238线(原省道236线)普宁交界至惠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协议标的. 2.1 发行人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标的股份数量对应认购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2.2 如果中国证监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发行股票数量及对应认购金额上限做出调整的,认购人认购数量按比例调整。
2.3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