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样本条款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投资协议自投资者成功缴纳购买资金并经苏银理财系统确认购买份额后成立并生效。 2. 投资者在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赎回等交易后,需通过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或网上销售平台查询相关交易的确认情况,最终以苏银理财确认的产品购买金额或赎回份额作为理财产品合同的生效或终止依据。 3. 除按《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乙方或甲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 乙方或代销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或其资金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 本协议及《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2.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本期债券发行的初始登记日(如系分期发行,则为首期发行的初始登记日)起生效并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12.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 甲方履行完毕本期债券项下的全部本息兑付义务; (2) 债券持有人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受托管理人; (3) 本期债券未能发行完成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 出现本协议约定其他终止情形导致本协议终止。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2.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12.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 在甲方履行完毕与本期债券有关的全部支付义务、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发行未能完成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适当签署后成立,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2、 双方同意,本协议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 本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 (2)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 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 (4) 认购人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 (5) 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若前述先决条件不能成就及满足, 致使本次发行无法正常履行的, 协议任何一方不追究协议其他方的法律责任,但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先决条件未满足的情况除外。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经交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在洲际油气董事会履行内部批准程序批准本协议后生效。 (2) 本协议的效力在于:除非各方另行协商变更,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将构成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各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各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解除,则本协议同时解除。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2.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双方单 位公章后,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生效。 12.2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2.3.1 发行人履行完毕本期债券项下的全部本息兑付义务或该等义务已被债券持有人豁免; 12.3.2 债券持有人或甲方按照本协议第 7.1 条的规定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12.3.3 甲方未能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乙方为了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已经采取了各种可能的措施,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在法律上或/和事实上已经不能再获得进一步的维护,从而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和甲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终止; 12.3.4 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依法注销,且并无其他主体承继甲方还本付息及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各项权利义务; 12.3.5 甲方发生解散事由、经依法清算后注销,且并无其他主体承继甲方 还本付息及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各项权利义务; 12.3.6 本期债券未能发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3.1 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本次债券首期发行之日起生效。 13.2 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构成甲方、乙方和全体债券持有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13.3 本协议之规定若与任何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任何冲突或抵 触,应以该等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13.4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 发生下列情况时,本协议终止: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生效: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就此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约定的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 本投资协议自投资者成功缴纳购买资金并经苏银理财系统确认购买份额后成立并生效。 2. 投资者在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赎回等交易后,需通过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或网上销售平台查询相关交易的确认情况,最终以苏银理财确认的产品购买金额或赎回份额作为理财产品合同的生效或终止依据。 3. 除按《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乙方或甲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 乙方或代销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或其资金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 本协议及《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双方之间的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理财产品管理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