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8 月 26 日,商社集团决定将商社汽贸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 2002 年 8 月 28 日,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重嘉验字(2002) 第 019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2 年 8 月 26 日,商社汽贸已收到股 东商社集团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2002 年 8 月 28 日,商社汽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商社集团 2,000.00 2,000.00 1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 2003 年 9 月 3 日,商社集团决定:以 740 万元价格转让商社汽贸 37%股权 给李莉军;以 350 万元价格转让商社汽贸 17.5%股权给蒲实;以 350 万元价格转让商社汽贸 17.5%股权给李毅。 2003 年 9 月 5 日,商社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与李莉军、蒲实、李毅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03 年 12 月 24 日,商社汽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李莉军 740.00 740.00 37.00% 商社集团 560.00 560.00 28.00% 蒲实 350.00 350.00 17.50% 李毅 350.00 350.00 17.5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2004 年 5 月 8 日,商社集团决定:以 740 万元、350 万元、350 万元的价格分别受让李莉军、蒲实、李毅所持 37%、17.5%、17.5%的商社汽贸股权。同日,商社集团与李莉军、蒲实、李毅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04 年 5 月 18 日,商社集团决定将商社汽贸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元。 2004 年 5 月 28 日,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重嘉验(2004)第 024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04 年 5 月 24 日,商社汽贸已收到股东 商社集团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04 年 6 月 3 日,商社汽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商社汽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商社集团 3,000.00 3,000.00 100% 合计 3,000.00 3,000.00 100%
第一次增资. 2000 年 9 月,昆山开发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方式对飞龙工贸公司增加注册 资金 740 万元,发行人注册资金变更为 770 万元。此次增资业经昆山公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昆公信验字(2000)第 2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第一次增资. 1999 年 12 月,根据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将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
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经时尚小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建信资本、嘉兴转型 基金及海宁转型基金分别对时尚小镇公司增资 4 亿元、2 亿元和 1 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时尚小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上述事项已于 2017 年 1 月完成工商变更。
第一次增资. 根据众嘉禾励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和修订后的章程,众嘉禾励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176.47 万元,并增加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 新”)为众嘉禾励的新股东,国海创新以人民币 25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76.47 万元,其中 176.47 万元作为众嘉禾励的注册资本,剩余 2323.53 万元进入 资本公积。2015 年 1 月 9 日,众嘉禾励已收到国海创新支付的全部增资款总计 人民币 25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20 日,众嘉禾励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110107018235095)。 众嘉禾励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或 姓名 约定出资时间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2 月 4 日,上海泷洲鑫科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 460,100万元,由金砖丝路一期、宁夏中保丝路、陈俊彦、宁夏中金华彩认缴。本次增资结束后,上海泷洲鑫科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一次增资. 1999 年 9 月 13 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和财政部审批的《企业国 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的注册资金由 3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1999 年 9 月 16 日,北京市崇文区工商行政管理换发了企业法人经营执照。
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9 月 8 日,阿尔特有限股东作出决议,同意阿尔特有限的投资总额 和注册资本由 700 万美元变更为 1,900 万美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日,阿尔特有限以及其股东阿尔特开曼共同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09 年 9 月 17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外资企业“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海园发[2009]554 号),批准阿尔特有限的投资总额由 700 万美元增加至 1,900 万美 元,注册资本由 700 万美元增加至 1,900 万美元。 2009 年 9 月 24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阿尔特有限换发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 号)。 2009 年 12 月 11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瑞岳华瑞验字[2009]第 269 号),验资证明:截至 2009 年 12 月 9 日止,阿尔特 有限已收到股东阿尔特开曼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00 万美元;变更后的股 本为美元 1,9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1 月 15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并为阿尔特有限换发了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10726)。根据该执照,阿尔特有限注册资本为 1,90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1,90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后,阿尔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阿尔特开曼 1,900 1,900 100 合计 1,900 1,900 100
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7 日,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批准市建设投资公司章程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濮政〔2011〕91 号文),发行人注册资本由设立时的 6,000.00 万元增至 30,000.00 万元,由濮阳市人民政府分三期出资,三期 出资皆为货币出资,每期出资金额皆为 8,000.00 万元,共计 24,000.00 万元。三期增资由河南汇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分别出具了“豫会验字 〔2011〕013 号”、“豫会验字〔2011〕014 号”和“豫会验字〔2011〕015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住所由市人民路 51 号变更为濮阳市昆吾中 472 号。
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9 日,壹人壹本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壹人壹本增加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