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决议
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的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议案,同 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1出具了《成都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复函》,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 2020 年 9 月 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46 号),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含 70 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条款. (四)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条款. 债券名称:2021 年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简称“21 永州专项债 02”)。 注册文件: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 194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业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湘发改〔2019〕321 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期债券业经公司出资人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批复》(永国资〔2019〕65 号)文件同意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本期债券业经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董事会决议同意申请公开发行。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分品种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品种二,计划发行额为人民币 7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弹性配售额为 人民币 2 亿元。 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 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审核和注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