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分包.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对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合同分包. 6.2.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6.2.2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对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6.2.3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合同分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
合同分包. 27.1 本项目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分包方式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分包. 23.1 不允许分包
合同分包. 3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履行,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履行。
36.2 中标人如若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按合同规定予以赔偿,严重者可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