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公司 2021年度及以后的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预示着公司城市道路智慧运维管理战略规划的持续落地,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助力产业升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产业领域的专业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在车联网服务、汽车无人驾驶、卫星导航、地图数据处理及国际化方向上开展合作。具体体现在: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 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该合作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的影响. 补充协议》系对《特许经营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和完善,《补充协议》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权取消的条款,增加了甲方的权利及乙方的义务,除此之外,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如未来公司或子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相关要求,存在特许经营权可能被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