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顺延 样本条款

工期顺延.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本款发生顺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构成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 86 条规定处理。 (1)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其它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 (3) 发包人代表或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造成的人为因素; (4) 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回复等; (5) 工程变更(含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的任何一项工作等); (6) 工程量增加; (7)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8) 不可抗力; (9) 发包人风险事件; (10)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11) 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期顺延。 (12) 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工期顺延.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本款发生顺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经设计顾问人或监理人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设计顾问人或监理人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构成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 91 条约定处理。 (1)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它开始工作或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预付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和进度款; (3) 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造成的人为因素; (4) 发包人、设计顾问人或监理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回复等; (5) 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作变更或工程变更(含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等); (6)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作量或工程量增加; (7) 勘察现场遇到的不利物质条件; (8)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9) 不可抗力; (10) 发包人风险事项; (11) 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暂停工作或暂停施工; (12) 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设计顾问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工期顺延。 (13) 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工期顺延. 2.1 双方约定工期可以顺延的其他情况:①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工期顺延. ‌ 1. 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 2. 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
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顺延工期: 广联达电子招投标 (1)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停工,且停水、停电连续影响 8 小时以上; (2) 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广联达电子招投标 (3) 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他责任而造成乙方不能施工的。 标
工期顺延. 合同履行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6.3.1.1 建设方认可的工期延误; 6.3.1.2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认可; 6.3.1.3 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期顺延. ‌ 在以下情况下,承包人进场日期可顺延: (1) 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 (2) 经由发包人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 (3)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发包人无法提供必要检测工作面以及非承包人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 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
工期顺延. 甲方有权监督工程的进度,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工期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