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与定标 样本条款

开标、评标与定标. 19 22.1 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1 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评标与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1.4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
开标、评标与定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若采购代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 22.4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递交投标文件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3 凡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 名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由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招标投标规定。 24.2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初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4.3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4.4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4.5 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24.5.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4.5.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24.5.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24.5.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24.5.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24.5.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开标、评标与定标. 19 22.1 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开标、评标与定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评标与定标. 6.1 开标地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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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 。

  •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 服务流程 致电服务商的健康服务专线进行服务申请;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 信用リスク ファンドの基準価額は、組入れた株式・債券の発行者の経営・財務内容の変化 およびそれらに関する外部評価の変化等により、投資元本を下回ることがあり ます。 ファンドの運用に伴う主なリスク 為替変動リスク ファンドが表示通貨以外の通貨建ての資産に投資する場合、投資対象証券と表示通貨との為替の変動により損失を被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また、外貨建ての投資 信託の場合、基準価額も外貨建てで表示されるため、外貨建てで元本を上回って いても為替の変動により円換算ベースでは、投資元本を下回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カントリーリスク 投資対象国・地域の政治、経済、社会情勢の変化により、市場が大きく動き、これに より投資元本を下回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また、一般的に、投資対象先が新興諸国市 場の場合には先進国市場への投資と比べ、より大きな価格の動きを伴います。 これらのリスクおよび損益は、お客様ご自身のご負担となります。 為替手数料 外貨建ての投資信託を円資金から該当通貨に交換したうえでお申込みの場合、別途、為替手数料が片道1円/往復2円(上限)かかります。 書面による契約解除(クーリング•オフ) 投資信託のお取引に関しては、金融商品取引法第37条の6の規定(いわゆるクーリング・オフ)の適用はありません。 [全ファンド共通事項] 販売会社の概要(※) 商号等 株式会社SMBC信託銀行 登録金融機関 関東財務局長(登金)第653号 本店所在地 〒000-0000 東京都千代田区丸の内一丁目3番2号 設立年月 1986年2月 主な事業 銀行業務・信託業務・登録金融機関業務 登録金融機関業務の内容及び方法の概要 当行が行う登録金融機関業務は、金融商品取引法第33条の2の規定に基づく登録金融機関業務であり、当行において投資信託のお取引等を行う場合は、主に以下の方法により取り扱いいたします。 ・お取引にあたっては、預金口座に加え、投資信託口座等の開設が必要となります。 ・ご注文と同時にお客様の預金口座より申込金額等を引落とします。 ・ご注文いただいたお取引が成立した場合には、取引報告書をお客様にお渡しいたします。 連絡先 当行支店 プレスティアホン インベストメント(通話料無料) 0000-000-000または、ホームページ xxxxx://xxx.xxxxxx.xx.xx 加入している 金融商品取引業協会 日本証券業協会、一般社団法人投資信託協会、一般社団法人日本投資顧問業協会、一般社団法人第二種金融商品取引業協会 認定投資者保護団体の有無 無 契約の概要 当行は、ファンドの販売会社として、募集の取扱い及び販売等に関する事務を行います。 契約の終了事由 ファンドが償還されたとき等 ※より詳細な当行の概要は、店頭に備えるディスクロージャー(開示資料)またはホームページ(https: /xxx.xxxxxx.xx.xx)をご覧ください。

  •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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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来源 IHS Mark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