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其技术支持资料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