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邀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3.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 响应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应使用中文。响应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