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10110000240711114674-10134077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附属xx现代
职业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 合同格式
附件 技术需求
项目概况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9-02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310110000240711114674-10134077
项目名称: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编号:1024-000117797
预算金额:2610000.00 元
最高限价: 包 1-2610000.00 元
采购需求:上海师范大学附属xx现代职业学校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包名称: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10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上海师范大学附属xx现代职业学校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完成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近三年( 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企业采购;
8)本次投标为网上招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 : 2024-08-12 至 2024-08-19 , 每 天 上 午 00:00:00~12:00:00 , 下 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02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2024-09-02 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0 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便携式计算机(自备无线网络)。
(2)投标所用的数字 CA 证书。
(3)针对本项目其他需要携带的资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xx现代职业学校地址: xxxxxxxxx 00 x
联系方式:021-65126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 000 x 0 x 00 x联系方式:55231986*8016、8024、8005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x x:55231986*8016、8024、8005
序 号 | 内 容 |
项目名称: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24-0562 项目编号:310110000240711114674-10134077 项目预算:2610000.00 元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 |
采购人:上海师范大学附属xx现代职业学校地址: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21-65126870 |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 x邮编:200433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8016、8024、8005 | |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联系方式: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 x。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组织召开答疑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
投标保证金金额:52000 元 支付方式:支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代收款方: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31001544900059730003 注: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付到账。供应商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保证金的缴纳登记。通过汇款缴纳的,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SQ24-056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参考和采购人归档留底使用): 正本数量:1 套;副本数量:4 套 |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9-02 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xxxxxxxxx 000 x 0 x 00 x。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 |
其他评标考虑因素:详见评标办法 | |
本项目为依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请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请投标人在开标/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如投标人未能在开标/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客服电话:95763 | |
本项目为依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参考用。若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招投标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如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若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差额累进制收费,100 万元以内按照 1.5%收取,100-500 万元按照 1.1%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 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服务的义务、技术协助、培训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8 “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
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等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 《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标的物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标的物的来源,并按照
《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标的物的相关证明。
5.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1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 zfcg. 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联系方式: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x。
7.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 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质疑联系方式: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 x。
7.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方式: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 x。
7.8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8.3 开标后至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截图等形式加以留存,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 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9.1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
(4)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若有)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或更正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现场考察。
12.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考察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详见第四章第四项投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测试、税费、人员费、交通费、餐费、保险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或《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有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的,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2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3.2 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号详见前附表)。(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付到账。供应商应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保证金的缴纳登记;支付方式:支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以网上汇款支付的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2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3.4 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方式提交:支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因票据即将到期,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
23.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注:供应商不及时来退投标保
证金(或经催促,依然不及时退)的,无论过了多长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支付任何利息。)
23.7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无息退还。
23.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4.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投标截止时间
25.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5.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7. 开标
27.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7.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27.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签到或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签到页面,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解密程序发生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7.5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一览表。
27.6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一览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一览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开标人提出更正,开标人应核实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六、评标
28.评标委员会
28.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4 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和 1 位采购人代表或者 5 位专家组成。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上或重大项目以及技术复杂,由 6 位专家和 1 位采购人代表或者 7 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9.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
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9.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30.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2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0.3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1.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评标的有关要求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关
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2.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2.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4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七、定标
33.1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9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34.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4.3 中标结果公示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
35.1 所有在开标会上接受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6.1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招标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37.1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8.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2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9. 其他
39.1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专栏。
40.1 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招标需求
见附件
见附件
说明:
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技术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下载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招标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招标人将对上述相关技术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在通过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
(8)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9)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0)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1)同类及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等情况,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委托方评价作为证明,合同复印首、尾页即可);
(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13)联合投标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14)提供具有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诚信承诺书》;
(15)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16)投标人基本情况承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17)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针对服务项目)/技术参数偏离表(针对货物项目)、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客观分评审因素响应情况表、项目负责人/人员情况表等,具体提供表格根据项目情况为准。
(2)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的招标文件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进行投标。
2.投标人同时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纸质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当面提交。若纸质文件与电子招投标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如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上传扫描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评标办法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1.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
2.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4 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和 1 位采购人代表或者 5 位专家组成。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上或重大项目以及技术复杂,由 6 位专家和 1 位采购人代表或者 7 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投标报价 10%的,其投标无效。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其中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评分细则》。
分 | 类型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0-30 | 客观分 |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需求理解 | 1-4 | 专家打分 | 投标方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正确和完整性,说明项目建设依据、建设必要性、建设可行性、针对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等进行综合打分。 |
3 | 0-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实施方案(包含产品选型、实施进度等),方案完整包括区域划分合理、空间整体动线、整体氛围、实用、便捷、易维护性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针对性、保障性和操作性强得 4-5 分;方案合理,但针对性、具体性、操作 性有欠缺的,得 2-3 分;方案一般,且针对性、 具体性、操作性欠缺的:得 1-2 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
4 | 0-8 | 专家打分 | 根据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响应程度,产品技术参数或技术规格的对应性、完整性、合理性,技术指标偏离度进行评分。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 6-8 分;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无偏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 3-5 分;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 本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得分 1-2 分;响应程度较 |
差,出现重大偏离的不得分。 | ||||
0-10 | 客观分 | ▲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不满足,每条扣 1 分,扣完为止。▲条款详见招标需求中▲条款列表。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5 | 图纸 | 0-4 | 专家打分 | 提供 AIGC 教室环境改造平面布置图(含实训台布局)、环境改造后 3d 效果图。 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要求全部图纸,效果图能充分结合 AIGC 实训教室设计的特点,风格和颜色搭配协调;设计方案充分结合空间特点,点位布局清晰且科学可实施的得 4 分;②投标人提供图纸有缺失,效果图较为充分结合 AIGC 实训教室设计的特点,风格和颜色搭配协调;设计方案充分结合空间特点,点位布局清晰且科学可实施的得 3 分; ③投标人虽提供了效果图,但未结合 AIGC 实训教室标识的特点,风格颜色等与 AIGC 实训教室风格不协调,提供的设计方案未结合空间特点的得 1分;未提供效果图或图纸提供不完整的均不得分。 |
6 | 原厂质保承诺函 | 0-2 | 客观分 | 提供 GPU、GPU 算力池算力集群管理平台系统的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不少于 2 年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提供得 2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
7 | AIGC 课程教学视频制作能力 | 0-5 | 专家打分 | 为确保投标方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内容设计能 力,投标方根据 AIGC 课程教学视频要求,提供 1个与 AIGC 课程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样例视频。具体详见招标需求。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教学视频的 综合性、还原度、设计能力、表现能力、专业性 性进行综合打分。演示视频需独立拷贝在 U 盘内, 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提供演示 U 盘不得分。 |
8 | 1-4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方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针对学校使用的特色)的可操作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 | |
9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 1-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方项目团队的组成,人员的投入是否满足项目需要;各类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人员专业能力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人员配备充足、合理,专业能力强,类似经验丰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齐全的,得 5 分;人员配备较充足、合理,专业能力较强,类似经验较丰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较齐全的,得 3-4 分;人员配备不够充足、合理,专业能力一般,类似经验不够丰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不够齐全的,得 1-2 分。 |
10 | 1-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计划与内容、备品备件)等进行综合打分。 | |
11 | 0-5 | 专家打分 | 根据 AIGC 实训室建成后期培训方案,提供针对学校教师教学和使用的培训方案,根据方案的针对性、 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培训 方案不得分。 | |
12 | 0-4 | 专家打分 | 根据 AIGC 实训室系统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提 供方案的针对性、 完整性,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安装调试验收方案不得分。 | |
13 | 0-5 | 客观分 |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近三年(2021 年 8 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与本项目类似相关业绩,提供项目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清晰明确反应建设和采购内容、技术特点)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每提供 1 份有效业绩得 1 分。最 高得 5 分。不提供或无效业绩不得分。 | |
14 | 1-2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方的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15 | 1-2 | 专家打分 |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xx明了、上传清晰、编排 有序的,得 2 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或图片不清晰,酌情扣分。 |
附:1、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 2 位有效小数,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1.投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并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格式)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3.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4. 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5. 资格条件响应表
6.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7.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9.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10. 投标人基本情况承诺
11.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 投标承诺书
14. 投标诚信承诺书
15. 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最终报价(总价、元) |
说明:(1)“金额(元)”指投标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内容 | 报价 | 备注(产品图片) |
1 | 详见明细( ) | ||
2 | 详见明细( ) | ||
3 | 详见明细( ) | ||
4 | 详见明细( ) | ||
5 | 详见明细( ) | ||
6 | 详见明细( ) | ||
7 | 详见明细( ) | ||
8 | 详见明细( ) | ||
9 | 详见明细( ) | ||
10 | 详见明细( ) | ||
11 | …… | 详见明细( ) |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4.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服务名称 | 产地或来源 | 是否进口 (是/否) | 品牌 | 制造商 | 型号 | 规格参数/服务内容 | 配置 | 单价 | 数量 | 合计报价 |
总价(人民币小写):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货物名称、数量格式 详见附件清单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和《招标需求》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5-1.资格条件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 标 检 查项[ 响应 内 容 说明( 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 权人身份证。 |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款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5-2.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 标 检 查项(投标 内 容 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 位置 | 备注 |
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 |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 |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天。 |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项目最高限价;4.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10%。 | ||||
★条款 | ★本系统 8.其他配套施工需根据学校要求负责现场其他设施或系统的预留工作,无法准确预估工作量, 故该项统一暂定价为 2 万元,最后按实际工作结算。 | |||
★条款 | ★若投标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范围(包括电线电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电信终端设备、防盗报警产品、安防实体防护产品等类别,详见 xxxx://xxx.xxxx.xxx.xx),则必须承诺投标产品符合 3C 认证,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
★条款 | ★所投产品 1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 寸以上、50寸)、2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 寸以上、50 寸)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若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响应方应当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 |||
★条款 | ||||
★条款 | ★若响应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
品目录》范围(包括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 设备)、数据备份一体机、 防火墙(硬件)、WEB 应用防火墙(WAF)、 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 站 恢 复 产 品 ( 硬 件 ) 等 , 详 见 xxxx://xxx.xxxx.xxx.xx),则必须承诺响应产品在销售或提供前,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 ||||
★条款 | ★若响应产品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则必须承诺响应产品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 |||
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 本项目产品不接受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注册于(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单位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
(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住所:
日期: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日期:
7.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8.投标人基本情况承诺
8.1 无利害关系声明致: (采购人)
我方承诺与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8.2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填写
前 10 名,不足 10 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8.3 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如有)
投标人名称 在此声明,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披露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
(与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或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情况,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
1、在开标时我方投标人代表有义务对其他投标人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并签字确认;
2、如果我方未如实披露和说明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情况,一经发现,我方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注册资金 | 股东情况 | 备注 | ||
股东构 成 | 资金认缴 数额 | 资金认缴 比例 | ||||||
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注册资金 | 股东情况 | 备注 | ||
股东构 成 | 资金认缴 数额 | 资金认缴 比例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
2、如果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
日期:
8.4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
日期: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注),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表格《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为准。
(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7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7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
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
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
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
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1.投标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郑重声明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 标。”及“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要求。
六、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手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
投标人(公章):
日期:
12.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
本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
九、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均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侵害他方的行为。
十一、本投标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手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
投标人(公章):
日期:
13.《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如有)
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
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元,乙方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元。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5.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资料(如有)
(格式自拟)
致: (采购人名称)
16.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如有)
鉴于(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 年 月 日与贵方签订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向贵方提供(服务描述)。
根据贵方在合同中规定,乙方要得到预付款,应向贵方提交由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金额为(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其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乙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主要责任人而且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方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贵方不超过(以大写和数字表示的保证金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乙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要履行的合同条件或买卖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文件的改变、增加或修改,无论如何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不要求接到上述改变、增加或修改的通知。
本保函自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 年 月 日前一直有效。
出证行名称: .
出证行地址: .
经正式授权代表本行的代表的姓名和职务(打印和签字): .银行公章: .
出证日期: .
说明:1.本保函应由商业银行的总行、分行或者支行出具,支行以下机构出具的保函恕不接受。
2.本保函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提交。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包号:
具备的条件说明 | 响 应 内容 说 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 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 |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技术参数偏离表
( 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项的打分依据所要求的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人在 此项中提供的材料为准, 投标文件其他项目中材料不作为技术支持资料)
序 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情况 | 偏 离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 公章) : _
日期:
备注:请投标人注意,采购需求要求的技术支持材料(包括检测报告、制造商产品介绍彩页、制造商官网数据等盖章证明材料)请附于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章节后,如《技术参数偏离表》响应情况数据或制造商产品介绍彩页或制造商官网数据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对应产品检测报告数据不一致的,以检测报告中数据为准。
3.客观分评审因素响应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是否 响应 | 响应 情况 | 响应材料对应在投 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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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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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
10 | ||||
11 | ||||
……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项目负责人/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 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组成 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 业时间 | 职称及职 业资格 | 进入本单 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 历 | 联系方式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年份 | 项 目 名称 | 项 目 内容 | 服 务 时间 | 业主情况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 ([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 |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货物信息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 2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 4 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6.2 买方可采取以下第(1)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 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在通过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
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14.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
19.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9.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0.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签约各方: | |
乙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项目名称: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 2610000 元。超预算金额属于无效投标。
完工日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系统(含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和附件等)保修至少 2 年,提供在此期间设备的免费更换等设备问题的处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 建设要求
1.1. 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整体设计、验收相关标准和规范:
⯎ GB/T50314-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JGJ16-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 GB50606-201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T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GB/T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GB/T2887-2011《电子计算机机房场地通用规范》
⯎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T 12060.2-2011《声系统设备 第 2 部分:一般术语解释和计算方法》
⯎ 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 GB14197-2012《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 GB/T50076-2013《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包含但不仅限以上相关规范
1.2. 整体要求
投标单位需要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说明书中有关各系统的功能描述、配置清单和技术参数的要求。
采购方确认后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完成工程中设备材料的供应、运输,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开通、验收、操作维护培训,直至交付最终用户使用,并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各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等所有内容。
2. 负责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施工和工程协调管理。
3. 负责所有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的联动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范等提供项目的使用人员培训及后续维修保养服务。
5. 满足所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
6. 施工期间,接受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监管,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并与本工程现场可能存在的其它专业分包商(设备商)进行配合协调工作等直至竣工。
7. 所有设备、材料在系统报价表中详细注明;不得有漏项。凡漏项者在相应“技术响应度评分”为零分。
8. 所选用主要设备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本次建设的系统需整体保修 2 年。
2. AIGC推理运算中心
2.1 建设内容
本系统建设内容包含多人工智能矩阵算力中心,GPU 算力池算力集群管理平台,经调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几部分。
2.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人工智能矩阵算力中心 | 1.标准安装高度:4U; 2.CPU:配置 2 颗中央处理器,单颗核心数≥32 核,单颗主频≥2.4GHz; 3.内存:≥32GDIMM 内存*16 根; 4.硬盘:≥960G SSD*2 ;≥3.8T SATA SSD*2 块; 5.网卡:双口千兆网卡*1; 6.Raid 卡:≥2GB; 7.电源模块:≥2800W 电源模块*4 个支持 N+N 冗余 8.配置 4 条 GPU 卡供电线; 9.每台配置不少于 4 块 GPU 训推卡; 9.1 GPU 架构:国产化通用 GPU 架构。 9.2 单卡算力理论峰值:≥45TFLOPS@FP32,≥190TFLOPS@FP16, ≥380TOPS@INT8,支持多精度数据类型,支持标准/混精。(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及芯片生产企业盖章) 9.3 算力卡单卡内存:≥64GB DRAM HBM2e。 9.4 ▲支持直接 CUDA API 兼容并可调用 cuBLAS、cuFFT 等函数库。(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9.5 接口规格:PCIe Gen4.0 x 16 lane。 9.6 单卡功耗:板级功耗≤350W。 9.7 带宽通信测试:单卡显存带宽≥1100GB/s 9.8 ▲国产GPU,支持国内外主流 AI 框架(至少包括 PyTorch、 Tensorflow、MXNet、PaddlePaddle、MindSpore、ONNXRuntime 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9.9 ▲具备自研推理引擎并支持模型推理(如 ResNet50、VGG16、YOLOv5m、 BERT_Base、Transformer、Conformer 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9.10 ▲支持包括但不限于CentOS、UbuntuOS、KylinOS、UOS、OpenEulerOS 等多类型操作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9.11 ▲支持多机多卡集群分布式训练,支持大模型训练框架:支持 Megatron-LM 框架、Megatron-DeepSpeed 框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具的报告截图) |
9.12 支持大模型预训练和模型微调功能:支持 Aqulia2-34B SFT 全量微调、Llama2-70B SFT 全量微调、ChatGLM 2 -6B 全量微调、P-Tuning v2微调、Llama2-7B Tinyllama RLHF 微调;(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至少支持 2 个大模型的报告截图) 9.13 提供管理工具,显示 GPU 相关运行信息(以 CSV 格式生成 GPU 统计数据,包括功耗、利用率、温度、 内存、Encoder、Decoder、时钟、热限制的持续时间 和时钟降频事件,(可通过相关指令查看更多详细信 息),可以滚动式显示每次取样时的 device 状态,每行显示 一次取样,显示信息包 括功率、温度、GPU 占用 率、内存占用率、VPU 编码利用率、 VPU 解码利用率、GPU 时钟 频率和内存时钟频率,通过工具可获取更多帮助信息。 9.14 提供性能分析工具对加速卡上的 CUDA 应用程序进行 CUDA API, NVTX, cuDNN, OSRT, raw_syscalls, video, memory, power 的 trace的性能分析,帮助您对相关的应用程序进行优化。 9.15 提供代码调试工具,算力加速卡的 CUDA 应用程序的开源调试工具。开发人员可以使用该工具调试运行在加速卡上的 CUDA 应用程序。 9.16▲支持推理大模型:Llama 2 - 13b、Llama 2 -7b、GLM 2-6B。(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至少支持 1 个大模型的报告截图) 9.17▲异构算力功能:支持与 CUDA 算力卡进行异构算力资源混合训练。 (提供与常用 CUDA 算力卡异构混训的产品兼容认证盖章扫描件) 9.18 提供 GPU 卡原厂🎧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 2 年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 |
1、支持 IaaS/PaaS/SaaS 一站式部署 | ||
2、支持分布式存储方式部署集群; | ||
3、支持监测系统异常并自动恢复。 | ||
4、支持 X86/ARM/LoongArch 等 CPU 框架 | ||
5、▲支持异构纳管,国产 GPU 算力和通用 CUDA GPU 算力混合部署、 | ||
统一调度,模型及环境可以平滑迁移(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 | ||
业盖章) | ||
6、支持 GPU 资源池化,最小颗粒度为 1 张 GPU 卡的 1%,即单卡支持 | ||
100 张虚拟 GPU 卡。 | ||
7、支持 CentOS/Ubuntu/麒麟/统信等操作系统 | ||
8、▲在同一模型训练任务中,能够支持国产算力卡与通用 CUDA 算 | ||
力卡共同训练。(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业盖章) | ||
9、支持数据监控对集群告警信息进行上报。 | ||
10、支持集群运行数据监控,包括但不限于 CPU/GPU 使用率、内存/ | ||
显存使用率、磁盘读写速率、磁盘使用率、网络吞吐量,CPU 负载、 | ||
磁盘告警阈值,功耗,温度等相关监控数据设置阈值。 | ||
11、支持通过管理员身份登录管理平台进行运维,包括故障分析、日 | ||
志查看和故障恢复等。 | ||
GPU 算力 | 12、支持对集群节点进行动态扩展、资源调度; | |
2 | 池算力 集群管 | 13、支持 PyTorch/TensorFlow/PaddlePaddle/MindSpore 等国内外主 流算法框架;(提供产品手册截图) |
理平台 | 14、支持基于分布式训练框架(如 DeepSpeed)在多机多卡环境进行 | |
大模型训练 | ||
15、支持算力申请时长功能,到期后算力自动回归资源池;(提供产 | ||
品手册截图) | ||
16、▲支持动态挂载卸载算力,挂载卸载过程中对用户数据和环境 | ||
无影响;(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业盖章) | ||
17、支持数据集管理、任务管理、算法管理、开发环境、算力市场、 | ||
镜像管理、网盘、应用市场和权限管理等功能; | ||
18、支持对当前开发环境的 CPU 使用率、内存使用率、GPU 使用率等 | ||
数据通过可视化图表方式展示; | ||
19、支持 Jupyter 开发工具,支持通过 SSH 远程登录云端环境(包括 | ||
VS Code、PyCharm 等方式),支持在线 Terminal 方式使用算力资源; | ||
20、支持三维数字孪生模块,可基于平台进行通过可视化界面三维建 | ||
模、在线预览,支持 CPU 类 3D 建模算法在 GPU 上并行加速;支持基 | ||
于 3D 建模技术的模型差异检测;支持基于 AI 图像生成、大语言模型、 | ||
语音文本互转、音唇同步算法的数字人方案。 | ||
21、提供 GPU 算力池算力集群管理平台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不少于 | ||
2 年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 | ||
(1)经调大模型一套 | ||
(2)训练数据需要与项目内容相关 | ||
(3)模型满足具备开展 AIGC 课程相关知识实践或学习的功能 | ||
3 | 经调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 | (4)知识库需要覆盖专业知识解读、软件操作技巧、岗位知识解答、项目实践指导、产业趋势与职业发展规划等面向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 (2)必须是国产应用模型 |
(3)模型的训练语料要求满足课程需要 | ||
(4)必须能够适配国产算力卡的混训功能 |
3. AIGC课程资源
3.1 建设内容
本系统建设内容包含 AIGC 相关课程资源包括课程标准,教案、课件及视频等相关课程资源。
3.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AIGC 课程标准 | 1.基本要求 (1)课程标准的建议课时数按 68 课时计; (2)课程标准的格式符合院校标准规范要求,至少包括课程基 本信息、课程性质、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知识点与技能点实施建议等版块; (3)严格按照中职教学发展和专业发展需要进行撰写,内容详实有可操作性; (4)课程标准中需要提出并说明课程标准实施建议和课程评价方案建议以及课程思政元素; (5)制定课程标准编写计划; (6)采用项目式教学、跨学科应用、深度人机协作等符合人工智能时代应用型人才需求趋势与产教融合宗旨的创新型、复合型课程设计思路; (7)课程内容设计需要包含 AI 文生文、AI 文生图、AI 音频生成、AI 视频生成等跨模态应用教学,并以数字设计、数字内容创作、数字智能化办公等多样的产业与岗位应用主题为教学案 例。 (8)课程标准以 WORD 格式提供。 |
2 | AIGC 课程教案及课件 | 一、课程教案,34 个 1.设计应涵盖课题名称、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 2.以 WORD 格式提供。 3.文档应按“教案 任务名称”的格式命名。二、教学课件,34 个 1.与教案课题一一对应。 2.基本要求 (1)PPT 课件设计应深入浅出,结构清晰,便于学生预习与复习,同时辅助教师快速掌握课程核心内容。 3. PPT 格式与设计要求 (1)使用 PowerPoint 软件制作。 (2)模板应简洁大方,颜色适宜,易于长时间观看,适当位置标明课程名称和模块信息。 (3)板式设计应注意美观、文字和图像的协调, 避免过多文字堆积,确保易读性。 (4)效果应简洁,避免不必要的动画效果,确保内容传递清晰。 4.提交要求 |
(1)每个课件不少于 10 页,包含主题、目录, 收尾包括知识点回顾。 (2)提交文件后缀名为 PPT 或 PPTX。 5.内容与样张要求 (1)内容需合法、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无版权争议。 | ||
3 | AIGC 课程教学视频 | 教学视频,68 个 1. 内容要求 视频内容与 AIGC 课程匹配,与教学设计和教学课件相对应; 2.格式要求 (1)视频可选格式包括*.mp4、*.avi、*.wmv、*.flv,确保高清画质和兼容性。 (2)视频和音频品质高,确保同步播放无失真或噪音。 3.文字与画面要求 画面以不低于 1080P 为标准,文字清晰、规范无色差或抖动, 播放流畅。 4.时长要求 (1)单个视频时长不低于 3 分钟。 5.教学视频样张 (1)提供 1 个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样例视频。 演示视频需独立拷贝在 U 盘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提供演示 U 盘不得分。 |
4 | (1)包含 AIGC 课程教学视频当中演示案例所使用的完整素材,如 Prompt提示词、图片素材、音视频素材等,以供学生课后练习使用,汇总到文件夹当中、清晰命名。 (2)在课程演示案例之外提供 5 个 AI 大模型结构化提示词范例及应用场景说明,汇总到同一 Word 文档当中; (3)提供 AI 绘图工作的实践步骤说明文档 1 份,包括工具选择、使用技巧、 Prompt 提示词编写等完整工作流程说明,格式自拟; (4)提供 AI 视频制作的实践步骤说明文档 1 份,包括工具选择、使用 技巧、 Prompt 提示词编写等完整工作流程说明,格式自拟。 | |
5 | AIGC 应用项目实训手册 | 1.基本要求 (1)根据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开发 AIGC 应用项目实训手册; (2)数量:1 份,类型:Word 和 PDF 电子文档; (3)实训手册中的项目类型与课程标准当中的技能学习任务呈对应关系; (4)实训手册能够满足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学需要,能够很好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相关课程的学习实践。 (5)进行具有学校特色的封面设计、稿件编辑、排版、加工; 2.内容要求 (1)实训手册当中的企业项目不少于 5 个,涉及不同的 AIGC 内容创作类型或不同的行业应用领域,包括广告设计、电商营销、新媒体运营等热门方向; (2)实训手册旨在帮助授课教师引导学生进行企业式项目实训, 在知识与技能学习的同时进行商业项目应用,实现即学即用、学训一体。实训手册模拟企业真实情况,明确说明项目主题、项目要求、团队要求、企业工作流程、交付内容的规格、项目产出评定标准。 |
4.1 建设内容
本系统建设内容包含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模拟器、渲染算力资源池、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数据交互队列控制平台、数据交互交换机、机柜等几部分。
4.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模拟器 | 1、开发板处理器:≥双核双线程 2.0GHz 主频以上;.存储:≥2G,支持双通道 2、本地部署空间:≥4GB; 3、含输出交互单元 4、通信模式:不少于 1 个 COM 口,1 个 10/100/1000M 网口; 5、通用串行总线接口:≥2 个; 6、散热,风扇 7、支持系统:嵌入式 Linux.windows 等 8、交互显示组件(须通过国家节能认证) 显示性能:支持 32 位真彩色,支持 DP 或 HDMI 的液晶显示设备,终端软件系统支持高清以上显示 9、交互显示组件链接属性:支持 HDMI 或 VGA 显示输出;支持显示器分辨率手动设置或自动匹配功能. 10、通用串行总线接口重定向:支持打印机,扫描仪,摄像头,U 盘,USBKEY,条码枪等 USB 设备重定向(可拆除) 11、打印功能:支持打印机重定向 12、支持声音输入和输出重定向 13、支持休眠和待机省电模式 14、支持双屏幕显示 |
2 | 渲染算力资源池 | 1、架构:2U 或 4U 2、处理器:≥2 颗,主频:≥2.0;单颗核心数:≥20 核心 3、内存:≥10 条 DDR4 内存插槽,内存频率支持 2666MHz,实配≥256GB DDR4 4、硬盘:默认支持≥4 个热插拔 3.5”/2.5”SATA/SAS/SSD 硬盘;实配≥1块 240GBSSD 硬盘,≥1 块 1T NVME SSD 硬盘,≥1 块 4TB 7.2K 转企业级 HDD SAS 硬盘 5、支持渲染 GPU≥8 张,实配渲染 GPU≥8 张 6、支持 PCIE4.0X16 7、Raid 卡、万兆网卡 8、电源:≥2000W 冗余电源 9、数量:构建不小于 3 台的融合集群方案 10、单卡 FP32 单精度算力不小于 20 Tflops 11 单台整体显存不小于 96G |
3 | 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数据交互队列控制平台 | 功能需求: 1、支持≥80 种渲染工具软件,如 3dmax、maya、blender 等。并且针对不同软件均提供嵌入式的提交器、队列器。 2、具有清晰、直观的渲染任务队列表,能够看到有哪些渲染任务已完成,那些渲染任务正在运行中。 3、支持针对不同节点、cpu、gpu、等资源的亲和性调配,使得任务更容易被分配到用户预期的节点。 4、支持通过提交器将任务进行提交后,空闲中的服务器节点对任务进行渲染。 5、具有完整清楚的文档和用户手册。 6、具有节点运行日志的查看功能。运维能力: 1、平台内能够实现≥100 用户数同时触发在线使用的。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2、系统具有简单易用的 web 页面,页面内能够对每个学生终端桌面实例进行管理和配置。 3、系统内可对不同终端的权限管理,支持对不同用户进行权限的管理设置。 4、需良好适配显卡虚拟化技术,能够将显卡算力分配给不同终端机。 5、提供系统日志功能。 6、支持学生通过终端连接进入系统桌面。 |
4 | 数据交互交换机 | 万兆交换机 万兆光口:不少于两个千兆电口:不小于 10 个 交换容量:不小于 300Gbps包转发率:不低于 90Mpps架构:1U 电源类型:内置 AC 额定电压:交流输入不小于:100V AC~250V AC 范围最大功耗:小于 50 瓦 工作温度:不小于-5~+45 摄氏度相对湿度:不小于 5%~95% 业务口防雷:10KV 散热方式:自然散热 接口基础:支持 VLAN、支持 802.1Q、支持 Port Bridge、支持 Jumbo 帧、支持端口 UP/DOWN 检测、支持端口自协商、支持接口 MTU 设置、支持 VLANIF接口、支持链路聚合、静态端口聚合 安全特性:支持端口安全;支持广播、组播、未知单播风暴控制;支持端口隔离 以太基础:支持 4K VLAN、支持 Access/Trunk/Hybrid/ QinQ 接入方式、支持基于端口划分 VLAN、支持 MAC 地址自动学习、支持 MAC 地址自动老化、支持静态 MAC 表项 STP:支持 STP(IEEE 802.1d)、支持 RSTP(IEEE 802.1w)、支持 MSTP(IEEE 802.1s) 组播:支持 IGMP V1/V2/V3 Snooping、支持 MLDV1/V2 Snooping 路由特性:支持 IPv4、IPv6 静态路由、支持动静态 ARP、支持 ND、支持 DNS Client QoS:支持流量监管、支持入端口流量限速、支持端 口队列调度、支持拥塞避免、支持出端口流量整形、支持高级 IPv4/v6 ACL 用户接入:支持 DHCP Client 功能、支持 DHCP Relay 功能、支持 DHCP Server功能、支持 DHCPSnooping 功能、支持 802.1X 认证、支持 MAC 认证、支持 Portal 认证、支持管理用户认证、支持 NAC 用户授权 设备管理:支持 WEB 网管、电口支持端口休眠、支持 802.3az 能效以太网 EEE、支持智能升级 设备维护:支持 Syslog(系统日志)、支持 Ping 检测、支持端口镜像、支持 线路环回监测、支持 VCT (Virtual Cable Test)、支持链路层发现协议 |
LLDP(Link Layer Discovery Protocol)、支持 NTP 功能 交换机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 ||
5 | 尺寸:不小于 800mm 宽,600mm 深,高度不超过 1200mm材质:冷轧钢板 立柱厚度:不小于 1.5mm载重:不小于 400Kg 机位:不小于 4U支撑脚:4 个 万向轮:4 个 6 位 PDU:1 个 隔板:不少于个 风扇:1 套 |
5. 实训演示平台
5.1. 建设内容
本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四组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及相关操作平台和数据传输线材
5.2. 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1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 | 1、屏幕大小:不小于 80 英寸 1.1 显示类型:LCD 光分区:不小于 384 区 显示屏幕分辨率:不小于 4K 显示屏幕亮度:不小于 Peaking 1000nits屏幕最高刷新率:不小于 120HZ 1.2 操控要求 系统:智能 OS 系统不低于 Android11智能语音助手:远近场语音 1.3 硬件参数 WIFI 无线网络:支持 wifi 6 CPU 核心数:不小于四核心 CPU 频率不低于 1.39 GHZ 运行内存:不小于 4GB 存储内存:不小于 128GB GPU 架构:不低于 2 核 Mail-G52 1.4 音频及材质要求 主音频功率:不小于 2*18 +25 瓦伴音功率:不小于 2*10+ 15 瓦 音频技术:支持 Dolby ATMOS 音频解码:DTS、 Dolby 1.5 端口参数 USB 接口数:不小于 1 个 hdmi 接口数:不小于 3 个 2.1 标准网络接口:支持不低于百兆网口 工作电压:220 伏 2、屏幕大小:50 英寸 2.1 显示类型:LCD屏占比:不小于 97% NTSC 色域值:不小于 67% 显示屏幕分辨率:不小于 UHD3840*2160 分辨率显示屏幕比例:16:9 显示屏幕亮度:不小于 180 尼特(typical)显示屏幕响应时间:不大于 8ms 屏幕最高刷新率:不小于 100HZ背光类型:DLED 直下式 可视角:大于 175 度动态对比:HDR10 以上 2.2 操控要求 系统:智能 OS 系统 不低于 Android 9.0智能语音助手:支持 支持地面数字 DTMB 2.3 硬件参数 WIFI 无线网络:支持 CPU 核心数:不小于四核运行内存:不小于 2GB 存储内存:不小于 32GB GPU :不低于 G52 2.4 音频及其他要求 音频功率:不小于 2*7 瓦光纤输出:支持 2.5 端口参数 USB 接口数:不小于 1 个 hdmi 接口:支持 HDMI CEC Easy Link 功能 |
有线网络接口:支持 2.6 功耗参数: 待机功耗:不大于 0.5 瓦 电源功率:不大于 130 瓦工作电压:220 伏 | ||
2 | 2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 | 1、屏幕大小:不小于 80 英寸 1.1 显示类型:LCD 光分区:不小于 384 区 显示屏幕分辨率:不小于 4K 显示屏幕亮度:不小于 Peaking 1000nits屏幕最高刷新率:不小于 120HZ 1.2 操控要求 系统:智能 OS 系统不低于 Android11智能语音助手:远近场语音 1.3 硬件参数 WIFI 无线网络:支持 wifi 6 CPU 核心数:不小于四核心 CPU 频率不低于 1.39 GHZ 运行内存:不小于 4GB 存储内存:不小于 128GB GPU 架构:不低于 2 核 Mail-G52 1.4 音频及材质要求 主音频功率:不小于 2*18 +25 瓦伴音功率:不小于 2*10+ 15 瓦 音频技术:支持 Dolby ATMOS 音频解码:DTS、 Dolby 1.5 端口参数 USB 接口数:不小于 1 个 hdmi 接口数:不小于 3 个 2.1 标准网络接口:支持不低于百兆网口 工作电压:220 伏 2、屏幕大小:50 英寸 2.1 显示类型:LCD屏占比:不小于 97% NTSC 色域值:不小于 67% 显示屏幕分辨率:不小于 UHD3840*2160 分辨率 |
显示屏幕比例:16:9 显示屏幕亮度:不小于 180 尼特(typical)显示屏幕响应时间:不大于 8ms 屏幕最高刷新率:不小于 100HZ背光类型:DLED 直下式 可视角:大于 175 度动态对比:HDR10 以上 2.2 操控要求 系统:智能 OS 系统 不低于 Android 9.0智能语音助手:支持 支持地面数字 DTMB 2.3 硬件参数 WIFI 无线网络:支持 CPU 核心数:不小于四核运行内存:不小于 2GB 存储内存:不小于 32GB GPU :不低于 G52 2.4 音频及其他要求 音频功率:不小于 2*7 瓦光纤输出:支持 2.5 端口参数 USB 接口数:不小于 1 个 hdmi 接口:支持 HDMI CEC Easy Link 功能有线网络接口:支持 2.6 功耗参数: 待机功耗:不大于 0.5 瓦 电源功率:不大于 130 瓦工作电压:220 伏 | ||
3 | 视频信号传输光纤 | HDMI2.1 高清信号传输线符合 8K 信号传输标准 结构:4 芯万兆玻璃光纤带宽:不小于 48GB 连接器:铜镀金 分辨率:8k@60Hz 4K@240Hz抗拉力:200N 色彩度:YCBCR4:4:4 防护:钢甲线身+防弹凯夫拉 |
6. 实训操作台及桌椅
6.1 建设内容
本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实训室学生实训操作台(含座椅)78 套,实训室教师操作台(含座椅)两套,靠墙安放实训台 16 套。
6.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1 号实训室学生实训操作台(含座椅) | 可分组结合的终端操作台,六边、圆形组合平台 组合形式:可拆分可多种组合,可形成独立或拼装桌面分组形式:支持 3、6 人分组, 功能结构:具备开放式收纳隔层 直线组合:支持直线组合、支持矩形框架多位置组合,组合桌面尺寸 直径:1600mm 以上、高度:650-800mm 之间厚度:20-35mm 之间 桌面材质: 生态实木板、实木板、密度板、塑木等需要具有 50 公斤以上的承重能力,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要求 支架材质 承重支架:钢架、冷轧钢管, 脚轮:耐磨尼龙、耐磨 PVC 脚轮等 连接件:工程塑料、不锈钢链接钉、铰链等 座椅 座椅形式: 折叠或固定支架座椅座垫材质: 海绵或工程泡沫塑料等合成聚酯化纤织物 工程塑料扶手支架材质: 钢架、冷轧钢管 连接件:工程塑料、不锈钢链接钉、铰链等 |
2 | 2 号实训室学生实训操作台(含座椅) | 可分组结合的终端操作台,六边、圆形组合平台 组合形式:可拆分可多种组合,可形成独立或拼装桌面分组形式:支持 3、6 人分组, 功能结构:具备开放式收纳隔层 直线组合:支持直线组合、支持矩形框架多位置组合,组合桌面尺寸 直径:1600mm 以上、高度:650-800mm 之间厚度:20-35mm 之间 桌面材质: 生态实木板、实木板、密度板、塑木等需要具有 50 公斤以上的承重能力,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要求 支架材质 承重支架:钢架、冷轧钢管, 脚轮:耐磨尼龙、耐磨 PVC 脚轮等 连接件:工程塑料、不锈钢链接钉、铰链等 座椅 座椅形式: 折叠或固定支架座椅座垫材质: |
海绵或工程泡沫塑料等合成聚酯化纤织物 工程塑料扶手支架材质: 钢架、冷轧钢管 连接件:工程塑料、不锈钢链接钉、铰链等 | ||
3 | 1 号实训室教师操作台 (含座椅) | 桌面材质: 生态实木板、实木板、密度板、塑木等需要具有 50 公斤以上的承重能力,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要求 支架材质: 承重支架:钢架、冷轧钢管,桌面尺寸 长度:1200mm-1500mm 之间、高度:650-800mm 之间 桌面厚度:20-35mm 之间结构需求: 需要包含键盘抽屉,及带锁收纳抽屉座椅: 旋转能力:双向旋转 座垫:安全支撑底壳+原生定型棉座垫腰靠:四维调节要靠 椅背:调节幅度不小于上下 5 厘米,升降:气压杆调节不少于四级 尺寸:总高 1000mm-1300mm 之间,肩宽不小于 450mm,座深不小于 450m, 座宽不小于 450mm |
4 | 2 号实训室教师操作台 (含座椅) | 桌面材质: 生态实木板、实木板、密度板、塑木等需要具有 50 公斤以上的承重能力,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要求 支架材质: 承重支架:钢架、冷轧钢管,桌面尺寸 长度:1200mm-1500mm 之间、高度:650-800mm 之间 桌面厚度:20-35mm 之间结构需求: 需要包含键盘抽屉,及带锁收纳抽屉 座椅: 旋转能力:双向旋转 座垫:安全支撑底壳+原生定型棉座垫腰靠:四维调节要靠 椅背:调节幅度不小于上下 5 厘米,升降:气压杆调节不少于四级 尺寸:总高 1000mm-1300mm 之间,肩宽不小于 450mm,座深不小于 450mm,座宽不小于 450mm |
5 | 靠墙安放实训台 | 桌面材质: 松木、桦木、榆木等实木木板桌面面板厚度:不小于 10mm 桌面样式:三面围合顶端带置物台,宽度不小于 40mm,长度与桌面一致,围合板材高度不小于 200mm 围合板材材质:采用实木材质,厚度不小于 8mm 桌面子尺寸(范围):长 900-960mm,宽 600-700mm,高(包含围挡及置物架)1000-1200mm 桌子腿:截面为正方形,边长不小于 50mm座椅: 工程塑料带扶手可调节座椅旋转能力:双向旋转 座垫:安全支撑底壳+织物、化纤座垫椅背:固定织物透气靠背 升降:气压杆调节不少于两级 脚轮:耐磨尼龙、耐磨 PVC 脚轮 尺寸:总高 800mm-1200mm 之间,座深不小于 400mm,座宽不小于 400mm |
7.环境改造及配套施工
7.1 建设内容
本系统需根据学校要求对两间教室实训室进行环境改造,1 号教室对应图纸 G207 室,2号教室对应图纸G201 室。
7.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一、1 号 2 号实训室环境、功能及布局建设 | ||
1 | 原石膏板吊顶拆 除 |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异形 |
2 | 原玻璃隔墙拆除 | |
3 | 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吊顶 |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异形 |
4 | 异形造型吊顶 | 木工板,多层板,配合灯具开孔,四面开槽,木梁固定 |
5 | 异形窗帘盒 | 木工板,纸面石膏板,内面木材表面抛光 |
6 | 顶打底 | 原墙、顶面基层除尘封胶处理,滚涂墙固 |
7 | 顶批嵌 | 二度批嵌,打磨砂光 |
8 | 顶乳胶漆 | 一底二面三度涂刷(滚筒、羊毛刷、墙体抗裂绷带等) |
9 | 拆除原木龙骨、实木地板 | 木龙骨、实木地板,拆除,地面固定螺栓拆除,并填平 |
10 | 防潮湿水泥地面找平(5cm 以内) | 优质水泥、混合河沙,以及部分填充砾石 |
11 | 新做静电地板 | 优质静电地板,并能够满承重需求和静音需求 |
12 | 墙面开槽排强弱电线管 | PVC 管 |
13 | 墙面水泥沙浆修 补 | 优质水泥沙浆修补,补平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实施 |
14 | 墙面抗裂起层处 理 | 玻璃纤维网格布 |
15 | 墙面拉毛 | 优质水泥进行部分墙面拉毛 |
16 | 墙、顶打底 | 原墙、顶面基层除尘封胶处理,滚涂墙固 |
17 | 墙、顶批嵌 | 二度批嵌,打磨砂光 |
18 | 墙、顶乳胶漆 | 一底二面三度涂刷(滚筒、羊毛刷、墙体抗裂绷带等) |
19 | 一底二面三度涂刷(彩涂) | 优质涂料,按照学校设计要求进行墙面彩色涂装 |
20 | 墙面异形有机玻璃装饰板制作 | 细木工板基层、有机玻璃饰材 |
21 | 轻质隔墙双层细木工板加固 | 轻钢龙骨基层木工板基层泰山石膏板 |
22 | 铝合金整修、打胶做防水处理 | 优质并符合国家规范的材料 |
23 | 窗台大理石安装 | 优质大理石 |
24 | 设备区地面抬高 | 优质材料含水泥砂浆及支架固定 |
25 | 踢脚线 | 不锈钢踢脚线(本色拉丝),含踢脚线基层 |
26 | 门套(单面) | 定制,含木工板门套打底 |
27 | 闭门器 | 钢门闭门器 |
28 | 封窗门洞上移切 割 | 优质施工标准 |
29 | 桥架 | 优质桥架 |
30 | 八角线盒、软管 | PVC 线盒、4 分波纹软管 |
31 | 强电开关插座面 板 | 86 型 |
32 | 下水移位 | 75PVC 管件 |
33 | ||
34 | 空气开关 | 优质 |
35 | 垃圾清运 | 按学校指定要求完成,并依照指定清运流程实施 |
1 | 轨道射灯 | 30 瓦中性光 |
2 | 轨道射灯轨道 | 优质 |
3 | 800*1000 吊顶灯 | LED 集成吊顶灯(24 瓦) |
4 | 双头斗胆灯 | 优质 |
5 | 射灯 | 优质 |
6 | 暗藏灯带 | 优质 |
7 | 贴片灯带+铝灯槽 | 优质 |
8 | 变压器 | 优质 |
9 | ||
1 | 拆旧,并保管 | 优质 |
2 | 走廊通道保护工 作 | 建筑物内通道走廊安装保护设施,避免破化已有设施 |
3 | 室外绿化保护工 作 | 施工运输过道两侧、内侧绿化带的全包围式保护 |
4 | 施工占用道路保 | 校园内外施工占用道路的路面、边坡、大理石等设施的覆盖及保护 |
护 |
8.其他配套施工
8.1 建设内容
★本系统 8.其他配套施工需根据学校要求负责现场其他设施或系统的预留工作,无法准确预估工作量,故该项统一暂定价为 2 万元,最后按实际工作结算。
8.2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视频监控设备线路的调整 | 按学校要求实施 |
2 | 传音及扩音设备的安装部件预留 | 按学校要求实施 |
9. 详细采购清单:
项目采购清单(以下数量为最低数量要求,具体数量以现场需求、设计和学校最终确认方案为准,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对项目进行深化设计,直到甲方确认通过。)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杨浦现代职业学校 AIGC 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清单 | ||||
序号 | 系统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AIGC 推理运算中心 | 人工智能矩阵算力中心 | 1 | 组 |
2 | GPU 算力池算力集群管理平台 | 1 | 套 | |
3 | 经调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 | 1 | 项 | |
4 | AIGC 课程资源 | AIGC 课程标准 | 68 | 节 |
5 | AIGC 课程教案及课件 | 34 | 组 | |
6 | AIGC 课程教学视频 | 68 | 项 | |
7 | AIGC 课程实训配套素材 | 1 | 套 | |
8 | AIGC 应用项目实训手册 | 1 | 套 | |
9 | 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序列渲染云平台 | 1 号实训室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模拟器 | 36 | 点 |
10 | 2 号实训室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模拟器 | 42 | 点 | |
11 | 渲染算力资源池 | 3 | 组 | |
12 | 艺术设计学生实训数据交互队列控制平台 | 1 | 套 | |
13 | 数据交互交换机 | 2 | 套 | |
14 | 2 | |||
15 | 实训操作台及桌椅 | 1 号实训室学生实训操作台(含座椅) | 36 | 套 |
16 | 2 号实训室学生实训操作台(含座椅) | 42 | 套 | |
17 | 1 号实训室教师操作台(含座椅) | 1 | 套 | |
18 | 2 号实训室教师操作台(含座椅) | 1 | 套 | |
19 | 1 号实训室靠墙安放实训台 | 8 | 套 | |
20 | 2 号实训室靠墙安放实训台 | 8 | 套 |
21 | 实训演示平台 | 1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 寸以上) | 2 | 套 |
22 | 1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50 寸) | 2 | 套 | |
23 | 2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 寸以上) | 2 | 套 | |
24 | 2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50 寸) | 1 | 套 | |
25 | 视频信号传输光纤 | 8 | 根 | |
26 | 环境改造及配套施工 | 原石膏板吊顶拆除 | 160 | 平方米 |
27 | 原玻璃隔墙拆除 | 85 | 平方米 | |
28 | 轻钢龙骨石膏板造型吊顶 | 90 | 平方米 | |
29 | 异形造型吊顶 | 90 | 平方米 | |
30 | 异形窗帘盒 | 52 | 米 | |
31 | 顶打底 | 240 | 平方米 | |
32 | 顶批嵌 | 240 | 平方米 | |
33 | 顶乳胶漆 | 240 | 平方米 | |
34 | 拆除原木龙骨、实木地板 | 160 | 平方米 | |
35 | 防潮湿水泥地面找平(5cm 以内) | 160 | 平方米 | |
36 | 新做静电地板 | 160 | 平方米 | |
37 | 墙面开槽排强弱电线管 | 230 | 米 | |
38 | 墙面水泥沙浆修补 | 23 | 平方米 | |
39 | 墙面抗裂起层处理 | 224 | 平方米 | |
40 | 墙面拉毛 | 224 | 平方米 | |
41 | 墙、顶打底 | 384 | 平方米 | |
42 | 墙、顶批嵌 | 384 | 平方米 | |
43 | 墙、顶乳胶漆 | 384 | 平方米 | |
44 | 一底二面三度涂刷(彩涂) | 384 | 平方米 | |
45 | 墙面异形有机玻璃装饰板制作 | 4 | 组 | |
46 | 轻质隔墙双层细木工板加固 | 42 | 平方米 | |
47 | 铝合金整修、打胶做防水处理 | 450 | 米 | |
48 | 窗台大理石安装 | 24 | 平方米 | |
49 | 设备区地面抬高 | 160 | 平方米 | |
50 | 踢脚线 | 78 | 米 | |
51 | 门套(单面) | 4 | 组 | |
52 | 闭门器 | 4 | 只 | |
53 | 封窗门洞上移切割 | 1 | 项 | |
54 | 桥架 | 86 | 米 | |
55 | 八角线盒、软管 | 60 | 组 | |
56 | 强电开关插座面板 | 50 | 只 | |
57 | 预留特殊用途线管 | 150 | 米 | |
58 | 配电箱 | 2 | 只 | |
59 | 空气开关 | 24 | 组 | |
60 | 2 | |||
61 | 轨道射灯 | 60 | 组 | |
62 | 轨道射灯轨道 | 60 | 组 | |
63 | 800*1000 吊顶灯 | 12 | 组 | |
64 | 双头斗胆灯 | 80 | 组 | |
65 | 射灯 | 30 | 组 | |
66 | 暗藏灯带 | 120 | 米 | |
67 | 贴片灯带+铝灯槽 | 60 | 米 | |
68 | 2 |
69 | 强电线 | 2 | 项 | |
70 | 2 | 项 | ||
71 | 拆旧,并保管部分设备 | 2 | 项 | |
72 | 走廊通道保护工作 | 70 | 米 | |
73 | 室外绿化保护工作 | 100 | 米 | |
74 | 施工占用道路保护 | 100 | 米 | |
75 | 其他配套施工 | 视频监控设备线路的调整 | 1 | 项 |
76 | 传音及扩音设备的安装部件预留 | 1 | 项 |
10.其他注意事项:
★1、若投标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范围(包括电线电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电信终端设备、防盗报警产品、安防实体防护产品等类别,详见 http://www.cnca.gov.cn),则必须承诺投标产品符合 3C 认证,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2、所投产品 1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 寸以上、50 寸)、2 号实训室展示演示组件(80寸以上、50 寸)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若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响应方应当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特别说明:如实施过程中发现投标产品停产,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该产品的升级版替代产品。(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承诺函)
★4、若响应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范围(包括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 设备)、数据备份一体机、 防火墙(硬件)、WEB 应用防火墙(WAF)、 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等,详见 http://www.miit.gov.cn),则必须承诺响应产品在销售或提供前,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若响应产品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则必须承诺响应产品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11.1 整体要求说明
本项目是 AIGC 实训室系统建设项目,以上技术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需负责提供各系统的设计、系统所
需的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接线、调试及通过验收直至交付最终用户使用。
投标单位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该采购方案的现场实施深化设计,并按业主要求合理适当的进行工作量的调整,调整内容需经过采购方确认。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设计方案变更,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需求与中标单位友好协商,在同等预算范围内,中标单位需配合采购方调整。
11.2 系统集成、测试和验收
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需与学校协调统一配送,并对其安装、设备上电、调试(包括硬件及软件)及开通,采购方予以协助配合。
中标单位所投的所有产品,应该完全符合设计的功能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发生漏项缺项,中标单位需要承担增项所产生的费用,业主不做任何变更。
竣工验收:在中标单位工程完工后,方可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同时中标单位须向采购方提供本项目的竣工资料。
系统运行期间,中标单位需要派出 2-3 名专业工程师为业主提供培训,使其掌握系统正确的操作、使用、系统的知识和技能。
工程竣工验收后,投标单位将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计。
11.3 图纸
投标单位可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建设清单进行优化设计,提供 AIGC 教室环境改造平面布置图(含实训台布局)、环境改造后效果图。教室平面图详见公告附件。
11.4 工期、质量保证期和付款方式
1) 完工日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
2) 验收合格后,系统(含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和附件等)保修至少 2 年,提供在此期间设备的免费更换等设备问题的处理。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价的 5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在通过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11.5 售后服务和培训
整个系统免费售后维护保养不少于两年。每个机柜在显著位置标明中标单位的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保修年限;
接到用户维修信息后 2 小时予以答复,并在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工作,24 小时不能修复提供备机。中标单位在保修期内每半年对自己的服务单位作一次维护保养服务和回访。
系统完工后,中标单位需对业主及使用人员进行相关内容培训,并提供详细培训方案。
中标单位需向业主提供远程支持解决方案、提供系统故障方案、提供多种报修方式的信息化运维平台。
附:(1)▲条款列表,此列表内容为加分项
加分项条款(最终) | |||
序号 | 设备名 称 | ▲条款 | 其他要求 |
1 | ▲支持直接 CUDA API 兼容并可调用 cuBLAS、cuFFT 等函数库。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 ||
▲国产 GPU,支持国内外主流 AI 框架(至少包括 PyTorch、 | |||
2 | Tensorflow、MXNet、PaddlePaddle、MindSpore、ONNXRuntime | ||
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 |||
▲具备自研推理引擎并支持模型推理(如 ResNet50、VGG16、 | |||
3 | YOLOv5m、BERT_Base、Transformer、Conformer 等)。(提供 | ||
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 |||
4 | 人工智能矩阵 | ▲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CentOS、UbuntuOS、KylinOS、UOS、 OpenEulerOS 等多类型操作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 | |
算力中 | 的报告截图) | ||
心 | |||
▲支持多机多卡集群分布式训练,支持大模型训练框架:支持 | |||
5 | Megatron-LM 框架、Megatron-DeepSpeed 框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报告截图) | ||
▲支持推理大模型:Llama 2 - 13b、Llama 2 -7b、GLM 2-6B。 | |||
6 |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的至少支持 1 个大模型的报告截 | ||
图) | |||
▲异构算力功能:支持与 CUDA 算力卡进行异构算力资源混合 | |||
7 | 训练。(提供与常用 CUDA 算力卡异构混训的产品兼容认证盖章 | ||
扫描件) |
8 | ▲支持异构纳管,国产 GPU 算力和通用 CUDA GPU 算力混合部署、统一调度,模型及环境可以平滑迁移(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业盖章) | ||
9 | ▲在同一模型训练任务中,能够支持国产算力卡与通用 CUDA 算力卡共同训练。(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业盖章) | ||
10 | ▲支持动态挂载卸载算力,挂载卸载过程中对用户数据和环境无影响;(提供产品手册截图,开发企业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