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比例 样本条款

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不含可分离债债券部分的可转债投资不超过债券类证券投资比例的 5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投资比例. 投资资产种类 计划配置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 90%-100% 金融衍生工具(以期权费计)、权益类资产 0%-10% 非因泰隆银行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泰隆银行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将理财产品投资比例调整至符合要求。
投资比例. (1)本计划投资于海尔智家 A 股股票(000000.XX)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 80-100%(含 80%),其他投资标的合计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 0-20%(不含 20%);
投资比例. 本委托资产投资范围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深市股票代码: 000000.XX,下称“标的股票”)、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 1 年 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在 28 天内的债券逆回购;投资比例为总资产的 0-100%,其中,投资股票的资产市值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 80%;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投资品种的比例占比不高于 20%。
投资比例. 本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设施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因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60 个工作日内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本基金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无需另行召开持有人大会。
投资比例. (1)权益类资产占本单一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计划的建仓期为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建仓期的投资活动,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的除外。建仓期结束后,本计划的资产组合(简称本投资组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比例。
投资比例. 投资于上市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账户价值的 30%。 投资于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账户价值的 50%,其中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账户价值的 5%。 投资于不动产类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账户价值的 30%。本账户可进行债券正回购,正回购比例不高于账户价值的 100%。 沪深 300 指数×1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80%+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5% 针对本账户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包括因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管理人应提前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预警并做出相应流动性安排,具体措施如下:
投资比例. 资产类型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权类资产 货币市场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他固定 收益类资产 100%
投资比例. 本计划的投资比例为:
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设立时的 100%基金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本基金存续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因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基础设施项目购入、资产支持证券或基础设施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原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因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60 个工 作日内调整。因所投资债券的信用评级下调导致不符合投资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3 个月之内调整。 如果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