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样本条款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详见“十四、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现金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可以参与一级市 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集合计划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质权人登记 为管理人的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但上市交易未满 1 个月、ST 或 ST*股票不得 作为本集合计划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标的。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比例为: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债券类资产(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剩余期限在二年以内 (含二年)的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现金类资产 (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可转债。 中期票据、企业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的主体评级在 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在 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评级在 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为 A-1 级,公司债的债项评级不得低于 AA+。(信用评级机构仅限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平均久期不得超过 4 年。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权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包括正回购、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不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可转债。投资信用债的债项评级不低于 AA-(含),其中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的债 务融资工具债项信用评级不低于 AA+(含)。资产配置比例: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剩余期限或行权期限不超过 397 天);债券基金、货币基金、商业银行理财;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正回购、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不投资于各类权益类资产。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 天。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标的股票:富春环保(SZ.002479)股票,投资比例为 0-100%;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绿色投资理念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