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样本条款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建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 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协议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 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了解,认为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万向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事项是为公司即时资金的需求提供保障,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金浦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避免公司与金浦集团发生同业竞争问题,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购买关联方华大研究院游离 RNA 技术相关的 6 项软件著作权及专利申请、专有技术,有利于提升公司对母婴健康全周期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布局,有效推进科研成果向临床检测产品的应用转化,加快妊娠期疾病检测业务的新产品布局,有利于丰富现有产品线,提升公司在生育健康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服务业务板块的行业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交易双方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取得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拟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生育健康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服务业务板块的行业竞争力,是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而进 行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交易双方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拟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已经收到了公司增资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书面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推进其下属业务的顺利发展。 前述增资事项交易各项条件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内容如下: 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