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項目 样本条款

經營項目. 百貨超市業;藥物、化粧品零售業;便利商店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電器零售業;自行車及其零件零售業;五金零售業;日常用品零售業;鐘錶零售業;眼鏡零售業;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菸酒零售業;飲料店業;花卉零售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資訊軟體零售業;電子材料零售業;攝影業;產品設計業;服飾設計業;景觀、室內設計業;花藝設計業;美容美髮服務業;視障按摩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保險業;婚禮諮詢服務業;喜宴場所規劃服務業;律師、會計師或其他事務所;洗衣、洗鞋、洗包;傘、皮鞋修補及擦鞋;圖書、錄影節目帶出租;餐館業;提供旅遊及運輸性質之服務窗口或其他經甲方同意設置者。
經營項目. 應依甲方核准乙方之營運計畫書中所明訂之項目為依據,營運過程中若經甲方或第三方舉報查獲經營事實與營運計畫書不符時,甲方得要求乙方於限期內修正,若未依規定修正者,甲方得直接解除乙方委託契約,並限期要求乙方撤離委託標的物並依法向乙方要求相關賠償。
經營項目. 一、乙方於租賃期間得營業項目如下,但甲方認有必要時,得變更或限制其內容:
經營項目. 一、 本區域為旅遊服務用地,使用項目為遊客服務中心、管理中心及其他相關服務設施等項目。
經營項目. 安平港港區內港勤作業,包括拖船、船舶給水、交通船及帶解纜業務。
經營項目. 期貨經紀(國內外所有類型之期貨契約) 證券相關期貨業 務(國內外證券相關期貨業務) 依證期會按期貨商種類及期貨商設置標準之規定核定 總公司最低資本額( 指撥營運 資金) 二億元 增加自營業務之資本額(或指 撥營運資金) 四億元 增設一家分支機構增加之資 本額 1,500 萬元 營業保證金 經紀:5,000 萬元自營:1,000 萬元 增設一分支機構:1,000 萬元 營業場地 獨立 可共用,惟須適當之區隔 內部管理 自行管理(與母公司 完全分開) 專辦理期貨業務該部門之營業及會計必須 獨立。其他部分可合併管理。 業務員 業務員最少三人。 分支機構業務員最少三人。 獨立部門期貨部門(獨立部門)之經理人及業務員需為專任。但受託買賣之業務員(同時具其他業務資格及期貨業務員資格)不在 此限。 備註:詳細內容及外國證券商或金融機構設置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期貨商設置標準及期貨商管理規則
經營項目. 7.1 廠商得利用委託標的物提供相關遊客及民眾所需之商業販售、餐飲服務或藝文展覽等,廠商經營餐飲、食品、商品之收費,應以不高於市價為原則。廠商於委託經營標的物內所進行之經營項目
經營項目. 6.1 乙方於委託標的物內所進行之經營項目以甲方核定的營運計畫書內容為依據。
經營項目. (一)得標人不得作違背公用目的、法令規定或約定用途之使用,其利用必需符合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學校用地),請詳閱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經營項目. 申請單位簽章(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公館校區總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