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险费 样本条款

豁免保险费. 本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投保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投保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自投保人身故日或身体高度残疾确认日起,于本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本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我们在以后的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逐期豁免当期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直至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当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我们仅承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或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给付条件的,我们仅承担给付其中保险金最高一项保险金的责任。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豁免本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之日以后的剩余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括以下款项: (1) 被保险人确诊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2) 宽限期内应交未交的保险费; (3) 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如有)。
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如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投保人可免交后续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 豁免年金保险剩余8 期保险费 80,000 元(10,000 元/年 ×8 年),年金保险继续有效 李女士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 60 种轻度疾病之一 李女士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 120 种重大疾病之一 李女士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 李女士身故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我们在以后的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逐期豁免当期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直至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当期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 您在交费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自保险事故发生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我们豁免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 我们在收到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及上述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人达成豁免保险费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豁 免保险费责任。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 30 日内仍未作出核定,除豁免 保险费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申请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按复利计算。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您或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豁 免保险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豁免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未满六十周岁,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本公司将于收到索赔申请并确认被保险人全残之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未满六十周岁,若本公司已按附加于本合同的《中意附加康乐行重大疾病保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则本公司将于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索赔申请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本合同的保险品种及内容不得变更。
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本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首次发生并由我们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我们在以后的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逐年豁免当期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直至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当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