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装 样本条款

货物包装. 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 3、
货物包装.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货物包装.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货物包装. 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
货物包装. 5.1 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5.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技术资料: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操作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货物包装. (一) 托运人应当保证所托运货物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和其它物品。
货物包装. 1、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除非甲方特别要求外,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包装内外均不作任何标识,无图案、无文字,乙方交付的货物本身除产品出厂时按照出厂标准所附的产品型号、品牌标识外,不附任何标识。乙方违反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更换至甲方验收通过或退货。 3、 甲乙双方确认,全部包装或包装的任一部分均应满足中国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包装为木制包装,则乙方需证明外箱上已有 IPPC 标识,如果包装为非木制包装的,则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非木制包装证明。
货物包装. 指外包装及必须的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由于不适当包装原因,致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合同责任。
货物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 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能够对设备起到保护作用,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包装物要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货物包装. 按原厂商标准,且该包装须适合货物运输需要,且供应商应按货物性质对货物包装加以防水、防湿、防腐、防湿、防锈、防潮、防静电、防冻、防碰撞等保护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应尽快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成交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人。成交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并不免除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为避免采购到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的产品,成交人供货时,如采购人要求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修单据等有关资料的,需配合提供。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成交人、采购人双方指定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验收。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每批次货物交付、验收完毕并验收合格。 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