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支付 样本条款

进度款支付. 10.4.1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 14 天内,按照期中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
进度款支付. 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 第 7.1 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 8.2 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进度款支付. 甲方每个月支付乙方经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75%(本工程进 度款的申报依据以招标人指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预算为准),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计完成之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最终审计总价的 90%,房产证办好之后至最终审计总价的 95%,余款三年内付清(第一年付 2%、第二年付 1%、第三年付 2%)。
进度款支付. 10.4.1 委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咨询人支付进度款。 10.4.2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委托人和咨询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委托人和咨询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进度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 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来的请款报告后应在监理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 28 天内,按照期中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监理工程师。 按东建[2006]7 号文《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及东建价〔2016〕6 号 《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的通知》及东建市〔2015〕90 号文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工程实行定额人工费专户支付工人工资制度。支付工资款项方式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计算,且确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以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为准,相关文件如有更新,不作调整。
进度款支付. 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 勘察人提交正式勘察成果,经发包人对工作量进行书面确认后,向勘察人支付实际 2)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至实际核准工作 3) 完成工程基础施工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 30 日内,支付至实际核准工作 4)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勘察费结算手续、提交请款报告后 30 日 内一次性付清,若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先行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同意先办理该部分勘 察费用的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