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 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项目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 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进行验收,检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上材质说明相符,货物的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上要求。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具体安排时间。
项目验收. 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采购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要件、技术方案、配置型号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 8.1 第二阶段采购人按照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文本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项目验收.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规格书。
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 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项目验收. 11.1 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1.2 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1.3 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1.4 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1.5 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项目验收. 1. 在乙方完成相关阶段工作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