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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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Bot Agreement, Bot Agreement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計畫係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依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融資意願書除外)。違反者,以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主辦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主辦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本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計畫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主辦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內主辦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其附件內容,應自行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計畫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主辦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計畫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主辦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計畫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若申請期間因政策變更終止本計畫時,主辦機關不負賠(補)償責任,申請人不得異議或為任何權利之主張。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11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主辦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主辦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主辦機關及甄審會均不負審查責任, 甄審會得逕予評分。至有無涉嫌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應由主張智慧財產權受侵害之人自行循司法途徑救濟。
2.2.12 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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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草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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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營運移轉契約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入圍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文件規定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文件,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融資意願書除外)。違反者,以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本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 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計畫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 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本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不同申請人向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提出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類似情形,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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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商文件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申請須知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申請須知,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申請須知所規定之事項,申請人不得逾越本申請須知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申請須知為準,超過、逾越本申請須知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申請須知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本申請須知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申請須知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本申請須知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申請須知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申請須知另有 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申請須知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申請須知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申請須知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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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Operational Transfer Agreement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申請須知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申請須知,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申請須知所規定之事項,申請人不得逾越本申請須知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申請須知為準,超過、逾越本申請須知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申請須知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本申請須知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主辦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申請須知之一部分,主辦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本申請須知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申請須知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主辦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申請須知另有規定者外,主辦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申請須知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申請須知內主辦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主辦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不同申請人提出於主辦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主辦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申請須知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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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Bot及ot案申請須知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提出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 文件所規定事項,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主辦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主辦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本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主辦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主辦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招商文件所載時程,均係預定之時程,主辦機關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修正後公告之,申請截止日如遇星期六、星期日或國定假日時,展延至假日結束之次日辦公日 17 時前提送申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若當日主辦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訂截止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內主辦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主辦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申請人應保證所提出申請文件及其內容,絕無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營業秘密等)之情事。不同申請人提出於主辦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主辦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 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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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商文件草案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入圍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融資意願書除外)。違反者,以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本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計畫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計畫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計畫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本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不同申請人提出於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被委託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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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Bot Contract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本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招商公告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草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本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招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案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申請人對本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本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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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營運移轉契約
一般說明. 2.2.1 本案招商文件為申請人提送投資計畫書及辦理其他後續事項之依據,對申請人所為之規定或要求,除另有規定者外,均適用於各階段之申請人、合格申請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
2.2.2 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申請人應詳閱本案招商文件,其提送申請文件即表示已同意遵守本案招商文件所規定之事項,除列入協商事項的文件部分外,申請人不得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或提出任何附帶條件或但書,違反者,以本案招商文件為準,超過、逾越本案招商文件規定部分視為無效。
2.2.3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頇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之內容應充分瞭解,若有疑義須澄清時,應於本案招商文件規定期限內依規定方式提出。執行機關所為之書面澄清視為本案招商文件之一部分,執行機關得視澄清內容之必要性,重新公告或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4 本案招商文件所用之章節標題僅為便於查閱之用,如與條文之意義、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時,以條文為準。
2.2.5 本案招商文件所提及之法令亦包括該等法令於本案公告後至申請截止日前之修訂內容。若該等法令有重大修正時,執行機關應酌予延長申請期限。
2.2.6 申請人頇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 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申請人須自行負擔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除本案招商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執行機關不給付申請人參與本案申請作業所支出之各項費用。
2.2.7 本案招商文件所載之日期除另有註明者外,皆依日曆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等均計入。
2.2.8 申請人對本案招商文件內執行機關因招商作業所提供之文件、參考資料及附件內容,應自行確實調查、分析檢核,確實瞭解所有可能影響本案執行之未來可能變遷狀況,執行機關對該資訊之精確完整並不負任何保證責任,申請人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提出請求、主張或抗辯。
2.2.9 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請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不同申請人提出於執行機關之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文件,如有相同或近似之情形,執行機關得要求申請人說明,但不就是否構成侵害智慧財產權為實質認定。如有爭議,申請人應自行循司法途徑處理。
2.2.10 本案招商文件未盡事項,悉依促參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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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