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约责任. 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
一般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10000 元、□ 20000 元、□ 50000 元)/次。(本条 款的选用情况已在《合同选择补充文本》的“合同专用条款选择表”中列明)
一般违约责任. 一般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标准为(□20000 元、☑50000 元、□100000 元)/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严重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标准为(□100000 元、☑200000 元、□300000 元)/次。
一般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0元/次。
一般违约责任. 乙方超期提货的,每天违约金按附件一总目录的《1-5: XX 林场 XX 林班【路域提货超期每天违约金额】约定表》对应的路域金额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