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方承诺. 标的公司 2016-2018 年度的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 30,081 万泰铢,具体以甲、乙、丙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净利润预测数据为准。 丙方承诺,如标的公司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丙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应向乙方支付补偿。补偿义务人对业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对业绩承诺期内未实现业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每年现金补偿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目标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盈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已支付现金补偿额。 上述净利润数均以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承诺期满后,各方按照标的资产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计算累计现金补偿金额,如各年度累计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超过承诺期累计应付现金补偿金额,则超额部分由乙方向丙方返还。 利润补偿的上限为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转让价款总额。关于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
丙方承诺. 1. 以《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申报表》为约束,按课题设计论证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完成课题任务;
2. 不以资助经费不足等为理由,擅自变更原课题设计和最终成果形式;
3. 在课题完成过程中,如需作重大调整,主动填写《浙江省社科普及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社科联科普处审批,不经批准不做变更。
4. 保证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网络传播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成果”字样。成果未标注的,不申请结题;
丙方承诺. 1. 充电桩建设符合国家和本地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琼建定〔2019〕196号)以及充电设备安装安全等相关规定,并服从物业公司的施工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2. 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劳动用品等,且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 丙方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至原有标准。
4. 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丙方及时清理并清运。
5. 因丙方安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导致的安全问题,丙方同意承担相关责任。
丙方承诺. 若乙方在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则甲方有权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 30 日内要求丙方以现金形式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补充:
(1- 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丙方承诺. 当甲方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无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保证、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方式)或增信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无需事先行使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先行处置甲方和/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如本合同的担保范围包含多笔债权的,乙方有权决定债权之间的清偿顺序及比例。
丙方承诺. 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应实现经甲方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三个年度分别不低于 1200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1800 万元、2800 万元或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三个年度实现目标公司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58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累计扣非净利润”)。
丙方承诺. 3.3.1 丙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民事责任。
3.3.2 乙方、丙方向甲方以及公众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全面、合法,不存在其他乙方、丙方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影响甲方豁免的任何事项。
3.3.3 丙方承诺,应尽可能用自有资金优先偿还对乙方的债务。同时基于甲方豁免行为的目的在于替丙方解决对乙方的债务问题,丙方同意向甲方履行偿还义务,甲方无条件享有对丙方的追偿权。
3.3.4 丙方承诺,其作为乙方大股东,将全力配合解决乙方相关资金占用问题,促使乙方顺利进入司法重整,并承诺为甲方参与重整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丙方承诺. 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业绩补偿的,丙方按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日×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丙方承诺:不以包括但不限于:未实际参与目标公司经营、对目标公司能否实现业绩无实际影响/控 制力或目标公司属于甲方实际控制的下属企业等任何理由,拒不履行支付业绩补偿之义务,且支付违约金不影响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丙方承诺. (1) 丙方或其控制的企业将完成对乙方财务投资人股东所持乙方全部股权的回购工作。
(2) 丙方已充分了解此次甲乙双方关于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并承诺全力配合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手续,配合完成将甲方登记为目标公司股东之一。
(3) 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办理股权交割手续之前,丙方或其控制的企业将针对目标公司不低于70%的股权转让事项与乙方签署正式的 《股权转让协议》。
(4) 丙方或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会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或处境产生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争议程序,也不存在任何适用法律或任何协议、合同或文件禁止或者限制本次交易的完成,或对目标公司相关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5) 丙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在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或在目标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自身不得并应禁止其配偶、直系亲属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目标公司业务或经营活动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相关商业机会应无偿提供给目标公司。本竞业禁止承诺不构成劳动法律规范的竞业限制条款,目标公司无需向承诺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丙方承诺. 积极支持乙方为甲方服务;保证乙方兼职期间享有丙方在职人员同等权利和同等待遇等。乙方考核合格视同完成丙方相关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