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权责. 在施工前重新识别现场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大型机械设备进场,需提前对设备行走、运输路线进行勘查,确保行走、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各种设施的破坏或二次事故。
乙方权责. 1.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工程的施工。
2. 负责将该项目建设各环节资料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向甲方移交。
乙方权责. 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
乙方权责. 1、 乙方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应在 2 个月内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投资建设的相关法定审批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 乙方确保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1 个月以内投资动工建设(动工建设是指办理建设许可手续及进行实际施工)。若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则按征收基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的合同地价作为土地闲置费征收基数)的 20%缴交土地闲置费。如果闲置两年,全部土地无偿收回。
乙方权责. 3.2.1 乙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完全有能力落实项目细则,履行项目义务,需以熟练、专业的方式和稳定的专业团队完成服务,以及其提供的一切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3.2.2 若因甲方的资料提供、反馈及审核时间延误工作周期,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补充相应资料、反馈及审核,乙方交付项目时间可按照甲方迟延提供材料、反馈及审核的时间顺延。如因接入第三方平台的工作期及上线审核期等第三方因素影响造成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延迟交付产品及服务承诺。
3.2.3 甲方未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乙方有权无责停止项目实施,乙方交付项目时间可按照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时间进行顺延。甲方应承担因迟延付款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自行承担项目迟延交付带来的全部法律后果。
乙方权责. 乙方应承诺具备所售物品的许可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乙方非所售物品的直销厂家,应提供物品的完整供应链,物品的销售、运输、装卸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的有关规定。
乙方权责. 乙方将按照自身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通过选择并委派专业人士或委托第三方组成专业的运营团队,完成滑雪场经营管理全部团队的招聘和组建,为滑雪场建立规范化的运营流程和科学的管理机制,努力使滑雪场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 乙方全面负责滑雪场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协议约定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乙方负责商讨、签署及履行如服务接待、销售、采购、营销推广、广告招商、承包租赁、顾问服务等有关经营管理协议,若需使用甲方或滑雪场名义签署、履行相关协议的,甲方同意全力配合。
2、 以乙方的品牌号召力,为滑雪场引流乙方客户资源。合作对外宣传以“乙方品牌和西山滑雪场”相结合进行,即乙方在经营期内对甲方滑雪场进行宣传和招商时,名称及内容中须至少包含“乙方品牌和西山滑雪场”。甲方同意,乙方 可同时引入第三方品牌对滑雪场进行宣传和招商。
3、 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优先由保险赔偿,保险赔偿后(包括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形)由乙方依法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处罚,负面新闻,滑雪场的资产及水、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的安全,饮食的卫生等。合作区域内出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涉及需维修的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按照甲方要求联系维修人员。
乙方权责. (1) 在收到甲方研发款项后开始研究工作。
(2) 可以完成的技术指标或研究内容。 (3)
乙方权责. 1、 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碎石加工场及混凝土搅拌站发改委立项(备案)、土地规划、环评批文、施工报建批文、水电气安装手续的有关工作。
2、 甲方承诺:碎石场碎石不外供运输仅在本项目场内直供给乙方的,必须确保乙方混凝土生产碎石供应,双方同意碎石价格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加人民币 5元/吨(含税),具体碎石价格以双方签署的《碎石购销合同》或者价格调整确认函为准。
3、 混凝土搅拌站建成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投产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甲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协调村民及周边及各种关系,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如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应暂停收取土地租金、移交资产价款(或分期支付款项)等费用,直至甲方清除障碍至乙方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为止开始收取。如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时间达一个月的,甲方须按照乙方已支付的不限于前期费用及已支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金、移交资产价款(或分期支付款项)等所有费用合计总金额的 2 倍赔偿给乙方。
4、 甲方完成项目报建手续一个月内,书面向乙方提出项目报建手续所需的资料,乙方应及时配合。
5、 甲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且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不按合同支付款项执行的,或不采用有偿租用的,则乙方直接放弃该项目的主张权,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本项目建设成果开展经营活动,但因甲方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乙方权责. 1. 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网络管理各类规定、条例和协议,乙方不得利用托管服务器或虚拟机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及 其它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一切活动。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规范托管服务器、虚拟机的使用行为,监测与维护托管服务器、虚拟机故障,如因乙方操 作不当引发机房设备损坏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须为学部在编在岗职工,且本人为(或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系统管 理员,负责服务器或虚拟机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接受与配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信息化治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装备处、党委宣传部等上级相关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3. 乙方须保证托管服务器符合甲方要求,服务器为机架式服务器且物理尺 寸符合标准机柜要求,服务器风噪等条件应满足机房要求,如不能满足,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器的接入。乙方对所需的特殊要求在托管前一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4. 乙方不得突破、改变或试图改变所申请或托管服务器的用途,不得安装 和运行与申请用途无关的软硬件系统,不得干扰或危害学部实验实践教研活动的正常、安全运行。申请或托管服务器仅为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提供服务,不得进行以娱乐等为目的的其他活动。乙方除安装操作系统、更换硬件、手动重启等特殊情况需进入中心机房外,其它针对服务器、虚拟机的管理工作应远程进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 IDC 机房。
5. 乙方使用的软件系统或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政治责任、法 律责任、经济纠纷,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其它有损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等。
6. 乙方须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须做好重要数据异地备份,服务器、虚拟机的安全升级(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安装和升级系统、网络程序和应用软件补丁、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等),妥善保管相关密码并不定期修改密码(密码应由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组成且长度应大于 10 位),防止服务器、虚拟机被人为攻击、利用。如因此引发网络安全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