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8.1 将物资送至规定地点,配合卸货并码放整齐,保证堆放安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发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乙方不得因甲方要求延期交货而向甲方提出索赔。 8.3 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报检证明和结算证明(账户、开户行相关证件复印件及验收单等)。 8.4 供应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和甲方施工要求。 8.5 保证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物资运输过程中的防雨、防潮工作。 8.6 承担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通讯或电力线路损害、污染物泄漏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罚款及其他一切责任。 8.7 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己方人员及运输设备的安全。 8.8 物资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如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停工待料,除不可抗力外,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8.9 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物资供应计划的数量、时间供货,不得擅自改变计划内容。乙方对超出供货需求量供应的物资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进场、退场的运输、装车、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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