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作价 样本条款
交易作价. 交易双方约定在《购买协议》下,本次交易支付的基础交易对价为 5,350 万 美元现金(折合人民币约 32,915.88 万元),该基础交易对价将依据《购买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交易作价. (1) 购买价格的构成 买方根据本协议应向卖方支付的待售股权的对价应为 145,000,000.00 欧元(一亿四千五百万欧元)减去等值于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根据汇率转换为欧元的金额(即 39,260,780.67 欧元)(“起始股权购买价格”,即 105,739,219.33 欧元),减去预估损失额 (“初步股权购买价格”),加上或减去(视情况而定)调整损失额(“股权购买价格”)。买方应就 2019 年 7 月 1 日至交割日期间,以欧元向卖方支付年利率为 2%的起始 股权购买价格利息(为避免疑义,不包括与现金流参与分配等值的金额)。但如果交割发生晚于本合同签订日期后的八(8)个月,则八(8)个月之后至交割日的时段,按照年利率 5%计算利率(“现金流参与分配”)。 受限于和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用于受让股东借款的对价应等于在交割时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但等值于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应根据汇率转换成欧元支付,交割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和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间的差额应以瑞士法郎支付(“股东借款对价”)。 在交割时,买方应通过电汇将即时可用资金支付给卖方(或卖方代表)名下的、经卖方代表(代表卖方)在交割日至少五(5)个营业日前与买方书面沟通确定的一个银行账户的方式,履行其支付初步股权购买价格、现金流参与分配和股东借款对价的义务。
(2) 补充运营资金 除了买方给予替代运营借款的义务外,买方可完全自行决定在交割后给予 NVT 更多资金(买方可选择进一步的次级贷款或者以向 NVT 股本出资的方式)以满足 NVT未来的流动性需求。在本协议签署日,买方预计该等流动性需求总额为 33,000,000 欧元,该等金额包括 NVT 归还卖方在过渡期向其持续提供运营资金而形成的运营借款。
交易作价. 根据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预估数,各方按照《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方式计算可获得的交易作价预计为 130,526.928 万元。 各交易对方获得的预估现金对价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 元) 持股比例 出售比例 预估现金对价 (万元)
1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 限公司 160.6482 8.03% 8.03% 11,649.3978 2 北京市西郊农场 352.2163 17.61% 17.61% 25,540.9509 3 京泰百鑫有限公司 410.9191 20.55% 20.55% 29,797.7821
交易作价. 本次股权转让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 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50564 号 《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15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基础,经转受让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总价款为 70%股权之价款为 235,790,000.00 元(大写:贰亿叁仟伍佰柒拾玖万元整),王丽英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 25%股权之价款为 84,210,000.00 元(大写:捌仟肆佰贰拾壹万元整)。
交易作价.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符合《证券法》规定并经交易双方认可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12 月31 日),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科顺股份和孙诚、孙会景、宋广恩等 89 名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丰泽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将不再进行分 配,计入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丰泽股份 100%股权的初步预估值为 49,560 万元。
交易作价. 本次股权转让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 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50564 号 《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15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基础,经转受让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总价款为 320,000,000.00 元(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其中:王龙宝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 70%股权之价款为 235,790,000.00 元(大写:贰亿叁仟伍佰柒拾玖万元整),王丽英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 25%股权之价款为 84,210,000.00 元(大写:捌仟肆佰贰拾壹万元整)。
交易作价.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已完成备案程序的《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标的资产评估值185,840.40 万元确定,即本次交易总价款为185,840.40 万元。
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 1106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 下,德赛系统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5,415.26 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 13,006.74万元,评估增值 62,408.52 万元,增值率为 479.82%。根据利德曼、力鼎基金、赛领基金、智度基金和德国德赛、钱盈颖、丁耀良、王荣芳、陈平、巢宇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II》,约定将德赛系统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 利润中的 5,000 万元分配给德赛系统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参考评估值,扣除德赛系统拟分配净利润 5,0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德赛系统 45%的股权作价为 31,680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 1107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德赛产品 100%股权的 评估值为 6,105.12 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 1,864.70 万元,评估增值 4,240.42 万元,增值率为 227.40%。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德赛产品 39%的股权作价为 2,379 万元。
交易作价. 根据协议各方签订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丁方对渤海信托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3.681 元/股,丁方向渤海信托增资 96,000 万股股份需缴纳增资总价款为 353,366.93 万元,即拟购买资产
交易作价. 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将已采购的版权库按照各方协商的结果,以 3,000.00 万元的作价一次性转让给华视网聚(常州)。涉及转让版权库具体信息如下: 上述交易过程中,根据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由于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处于发展初期,出于简便性及谨慎性考虑,将版权采购金额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成本,即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收到采购版权的发票当月,一次按发票金额计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