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作价 样本条款

交易作价. 交易双方约定在《购买协议》下,本次交易支付的基础交易对价为 5,350 万 美元现金(折合人民币约 32,915.88 万元),该基础交易对价将依据《购买协议》约定的交易对价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交易作价. (1)购买价格的构成 买方根据本协议应向卖方支付的待售股权的对价应为 145,000,000.00 欧元(一亿四千五百万欧元)减去等值于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根据汇率转换为欧元的金额(即 39,260,780.67 欧元)(“起始股权购买价格”,即 105,739,219.33 欧元),减去预估损失额 (“初步股权购买价格”),加上或减去(视情况而定)调整损失额(“股权购买价格”)。买方应就 2019 年 7 月 1 日至交割日期间,以欧元向卖方支付年利率为 2%的起始 股权购买价格利息(为避免疑义,不包括与现金流参与分配等值的金额)。但如果交割发生晚于本合同签订日期后的八(8)个月,则八(8)个月之后至交割日的时段,按照年利率 5%计算利率(“现金流参与分配”)。 受限于和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用于受让股东借款的对价应等于在交割时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但等值于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应根据汇率转换成欧元支付,交割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和估值日未偿还股东借款总额间的差额应以瑞士法郎支付(“股东借款对价”)。 在交割时,买方应通过电汇将即时可用资金支付给卖方(或卖方代表)名下的、经卖方代表(代表卖方)在交割日至少五(5)个营业日前与买方书面沟通确定的一个银行账户的方式,履行其支付初步股权购买价格、现金流参与分配和股东借款对价的义务。
交易作价. 根据协议各方签订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丁方对渤海信托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3.681 元/股,丁方向渤海信托增资 96,000 万股股份需缴纳增资总价款为 353,366.93 万元,即拟购买资产
交易作价. 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将已采购的版权库按照各方协商的结果,以 3,000.00 万元的作价一次性转让给华视网聚(常州)。涉及转让版权库具体信息如下: 上述交易过程中,根据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由于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处于发展初期,出于简便性及谨慎性考虑,将版权采购金额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成本,即华视网聚(北京)、天津华创收到采购版权的发票当月,一次按发票金额计入成本。
交易作价. 经各方协商,并基于多项因素(包括目标公司历史财务资料、未来业务前景及潜力、评估结果等)考虑,本次目标股权的收购对价为 5,687,537,050.94 元。 各方同意,中航科工按照中国证监会确认的股份类别向各转让方非公开发行对价股份,用以支付目标股权的收购对价。发行的对价股份的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不足一股的余额纳入中航科工的资本公积): 对价股份数量=目标股权收购对价/对价股份发行价格 各方同意,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 4.19 港币,或每股 3.79 元人民币(视 对价股份类别而定,此处换算汇率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 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 1 港元兑 0.9032 元人民币)。根据收购对价和发行价格, 对价股份数量为 1,500,669,406 股,其中,向航空工业集团发行 1,250,899,906 股, 向天保投资发行 249,769,500 股。 在对价股份交割日前,如适用法律或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上述调整应由中航科工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进行。 各方同意,如发生前述情形,各方将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另行签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重新确定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航科工最终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确定的收购对价确定,并以中航科工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和/或经有权监管机构正式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中航科工于完成日后宣派的利润将由中航科工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交易作价.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已完成备案程序的《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标的资产评估值185,840.40 万元确定,即本次交易总价款为185,840.4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中化岩土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告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
交易作价.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以收益法进行评估,CO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价值为856,968.59万元。根据《购买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南京新百与金卫BVI协商确认,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即金卫BVI持有的CO集团65.4%股权)作价为576,400万元。
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 1106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 下,德赛系统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75,415.26 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 13,006.74万元,评估增值 62,408.52 万元,增值率为 479.82%。根据利德曼、力鼎基金、赛领基金、智度基金和德国德赛、钱盈颖、丁耀良、王荣芳、陈平、巢宇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II》,约定将德赛系统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 利润中的 5,000 万元分配给德赛系统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参考评估值,扣除德赛系统拟分配净利润 5,0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德赛系统 45%的股权作价为 31,680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 1107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德赛产品 100%股权的 评估值为 6,105.12 万元,较其账面净资产 1,864.70 万元,评估增值 4,240.42 万元,增值率为 227.40%。参考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德赛产品 39%的股权作价为 2,379 万元。
交易作价. 根据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预估数,各方按照《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方式计算可获得的交易作价预计为 130,526.928 万元。 各交易对方获得的预估现金对价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 元) 持股比例 出售比例 预估现金对价 (万元)
交易作价.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0)第1358号),汇川控制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69,500.00万元。参考前述 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本次收购标的公司49%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82,2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