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基本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 2020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 2020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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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廊坊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景丰”)拟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涉及兴业信托以其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向廊坊景丰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其中6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注册资本,剩余9亿元计入廊坊景丰的资本公积金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目前廊坊景丰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6.8728万元,在信托计划向廊坊景丰增资同时,京御地产将向廊坊景丰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廊坊景丰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京御地产出资金额为9亿元,持有廊坊景丰60%股权,兴业信托出资金额为6亿元,持有廊坊景丰40%股权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 2020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 2020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就本次交易中京御地产 、廊坊景丰与兴业信托签署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如有)、《资金监管协议》(如有)),公司为京御地产全部义务的履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以其持有的廊坊景丰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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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投资协议

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或 “投资方”)拟在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新动”或“被投资方”)34%股权,本次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21,993.8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12 9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16 日、2021 4 9 1 日 至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及《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5)。 天音通信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6 日收到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挂牌项目征集意向受让方情况通知书》,至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根据相关规则产权交易所对本次转让挂牌项目予以终止挂牌处理。根据本次挂牌结果,公司拟对易天新动业务进行战略调整,进一步支持易天新动主营业务的经营与发展,充分分享易天新动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 2020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 2020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日,天音通信与易天新动、冯奇先生于签订《可转债投资协 议》,协议约定天音通信拟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易天新动的可转债,以用 于易天新动主营业务的运营与发展。可转债期限不少于 2 年或可转债转成易天新动的股权之日止,年利率 6%(单利),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天音通信有权按 投前不低于人民币 6.35 亿元估值转成易天新动的股权,具体详见本公告“四、可转债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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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df.dfcfw.com

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 2020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为开拓新兴领域,加强业务协同,丰富产品结构,打造细分高附加值领域的龙头,持续提升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板块实力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布局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增资方”或“中广核俊尔”)为投资主体,以 6,285 万元为对价,通过收购股权和增资方式获得博繁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苏州博繁”)51%的股权,具体而言:(1)受让方以 2,200 万元为对价受让目标公司原股东陈千峰、合肥允升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允升级”,陈千峰、合肥允升级以下合称为“转让方”、“原股东方”或“交易对方”)所持目标公司 26.7038%股权;(2)与此同时,增资方以货币方式对目标公司增资 40,850,000 元,其中 5,950,091 元将作为目标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34,899,909 元计入目标公司 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00 元增加至 17,950,091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结果为准,下同)。 2020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陈千峰及合肥允升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博繁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陈千峰、合肥允升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博繁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尚未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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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12 11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加拿大健美生经销合作期届满及签订<中国区域产品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美深”)与加拿大健美生(英文名:JAMIESON LABORATORIES LTD.,以下简称“加拿大健美生”)、健美生保健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美生上海”;“健美生上海”与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加拿大健美生”一并,以下统称“健美生”)签订《中国区域产品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以下简称“条款说明书”),将武汉美深与加拿大健美生签署的经销协议到期日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 2020 日延长至 2023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 2020 3 月 31 日,经销协议期满后,加拿大健美生基于自身全球战略的需要收回武汉美深在中国大陆经营健美生产品的专营权,并对武汉美深几年来在中国区域内销售运营健美生产品时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回购,为此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武汉美深支付如下款项:(1)加拿大健美生累计支付 895 万加元, 其中 775 万加元为武汉美深交接资产转让及过渡期提供的总体支持款项,120 万加元为武汉美深提供的过渡支持服务款项;(2)健美生以“净成本”向武汉美深回购满足条件的健美生品牌库存产品,具体金额以“资产转让日”双方认可的库存清单计算为准。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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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销售运营转让协议

交易基本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控股子公司暨公司参股公司国广联合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联合”)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市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由国广 光荣向国广联合支付总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作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作期间国广光荣委托国广联合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劲曲调频(HIT FM)广播制作广告节目、在国广联合所属新媒体平台账号制作播出广告、举办现场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国广光荣本次支付费用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为推进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拟支付现金 3,000 万元向自然人陈泗洁收购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雷萨”) 20%的股权。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与陈泗洁签署了《关于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国广光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联合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华闻”)持有国广联合 33.3276%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持有国广 联合 63.8560%股权,为国广联合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国广联合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合作并向关联方支付相关合作费用的关联交易。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视上海”)与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0 年 1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调整原履行的《经营业务授权协议》,签署了《经营业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2022 年)》,国广光荣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向国广控股支付 9,990 万元广告费作 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国广光荣向国广控股支付的全部的广告费5 月,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陈泗洁签署《福州信达嘉金雷克萨斯汽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福州雷萨 8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州雷萨 100%的股权2020 年 4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5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宁波辉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方拉萨金屹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屹晟”)共同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三亚辉途”]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2.0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3,925.59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3,000 万元用于向陈泗洁收购其持有的福州雷萨 20%的股权。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11 月,公司以现金方式以 2,0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金屹晟持有的三亚辉途 1,500.00 万元实缴资本(对应 6.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 8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17%;加之 2020 年 4 月、11 月已发生的且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的交易金 额 2,5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 3,37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0.64%;加之 2020 年 1 月 14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9,99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广联合关联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 13,362.00 万元,不超过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82.47 万元的 2.53%。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10.2.10 条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待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获得国资主管单位核准/备案,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并完成发行后方可实施,但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可决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或完成发行前先行实施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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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