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事项概述 样本条款

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52%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交易各方于会后签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鉴于预案披露后已届满 6 个月,原购买资产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已经失效,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动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金产投”)签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继续推动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双方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将原购买资产协议中部分条款的有效期延长 3 个月并删除“过渡 期安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因补充协议的部分条款有效期已届满,公司与悦金产投签署了《深圳市名家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继续推动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二)》,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双方将继续就本次重组事 项进行协商,购买资产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交易各方签署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等。 鉴于《补充协议(二)》中的部分条款有效期届满且公司未能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司与悦金产投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 《关于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约定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标的资产之估值由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并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双方将继续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协商,购买资产协议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继续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交易事项概述. 2017年12月18日新疆吉创参与浙江佳宝拍卖有限公司对无锡糖业烟酒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的拍卖,并以人民币324,565,890.00元中标。 2017年12月22日新疆吉创与国内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地方分公司(以下简称 “转让方”、“甲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7-A-90-001) (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年6月修订)》规定,新疆吉创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金额超过吉艾集团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0%,构成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交易事项概述.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山东希努尔男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努尔”)100%的股权转让给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广信评报字[2020]第133号)确认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786.7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经公司与甬金股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并于近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源钛业尚未实缴的 5%认缴出资份额以零对价转让给甬金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应按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章程及投资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所有股东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中源钛业 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LP-1 产品组合有偿许可给美国Hercules 公司,美国 Hercules 公司将获得在除大中华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 GLP-1
交易事项概述. (一)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 本次事项已经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交易事项概述.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全资子公司TOPSUN USA INC.(以下简称“中坚美国”)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旗下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兆新”)共同投资设立海外SPV公司,用于投资1X Holding AS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5,999,760.00美元,其中公司出资3,059,877.60美元,香港兆新出资2,939,882.40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对1X Holding AS拟议投资的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交易事项概述.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和2017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昆诺赢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诺赢展 ”或“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客” )10.2318%的股权转让给嘉会(平潭)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会投资”),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交易事项概述. 因具备丰富的运营技术优势及出色的危废企业运营管理团队,公司(“受托方”)近日与苏州顺惠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顺惠”或“被托管企业”)签署 《委托经营协议》,中创环保接受委托对苏州顺惠实施整体托管经营。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一) 202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赞成 8 票,反对
交易事项概述. 2019年12月31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