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貨方式 样本条款

交貨方式. 一、 國內出版之各類型報紙,乙方應於當日依「訂閱報紙需求表」訂閱份數捆綁完整,並註明訂閱單位,置於甲方辦公場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000 號北棟 00 及 00 樓)指定地點。大臺北 地區版之一般早報應於每日上午 8 時以前,晚報應於每日下午 3 時 30 分以前送達,其他外縣市版以當天送達為原則,如確有困難者應經甲方同意後於翌日送達,逾時以逾期論。
交貨方式. (一) 廠商所供應之教科書,應與各適用學校訂購數量相符,並將教科書送達各適用學校,除另有規定外,應為未經使用之全新品。
交貨方式. (一) 甲方所訂之貨品由乙方負責送至甲方,並依指定時間、數量、地點交貨,運送費用及損失責任在點收前概由乙方承擔,非甲方所訂貨品不得送入。 (二) 乙方送貨時,依規定駕駛貨車(禁止轎式客車)通過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檢查站之檢查,至指定地點驗收點交,發票及送貨單應隨同貨品交由甲方業務相關人員辦理驗收,如未附帶發票或收據,甲方得拒收貨品。
交貨方式. (一) 乙方送貨時,發票及送貨單應隨同貨品交由甲方業務相關人員辦理驗收,並依規定駕駛貨車(禁止轎式客車)通過檢查站至指定地點驗收點交,不得由甲方行政人員轉交,違者退貨處理。
交貨方式. 乙方應於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前完成自動咖啡機交貨安裝。
交貨方式. 廠商應於每月月底前,按機關提供之明細表依訂購份數寄送至各直轄市政府主計處及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機關不另支寄送費用)。
交貨方式. 採分批交貨,廠商應依照本院通知之名稱、數量及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方式. 乙方應以甲方指定之產品項目,送達時間、地點及方式如數交貨。 交貨期限:乙方收受甲方之訂貨通知後, 7工作天交付貨物予甲方。 物品應與合約規定完全相符,如有樣品或圖說者,應與樣品或圖說相符。 甲方人員於驗收時如發現物品有瑕疵或損害、破損或物品與合約規定規格或樣品圖說不符時,甲方得拒絕接收,應由乙方於交貨期限內重新提供;商品包裝、規格、入數等異動或變更,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修正,否則視為未驗收品。 不符進貨檢驗之商品乙方應於接獲退貨通知後辦理退貨或換貨,逾期甲方可自行處分。甲方進貨檢驗後並不免除乙方對其商品之產品責任;另甲方免除其對商品項目、數量或包裝等與本合約不符者之進貨檢驗責任,若因上述原因甲方遭致之損失概由乙方負擔。 商品有異或非可歸因於甲方人為因素所致之瑕疵及故障等及違反政府相關法令,而無法使用、販售或贈送之商品應於7日內全數辦退收回,逾期甲方可自行處分。其所衍生之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完全賠償及法律責任。 合約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調整合約單價或數量。如遇重大天災、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致影響甲乙兩方營運時,甲乙雙方得協議修訂本合約價格及其內容。 關於甲乙雙方於議價時,所提供之採訂購數量,該數目為甲方供給乙方作為產品價格估算用之數據,該數目不代表甲方之最低採購量,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提供之數據(文件、mail、口頭等)亦不代表甲方之採訂購量(實際數量以採購訂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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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标程序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 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2.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 3 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6 个月。 2.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管理费用 35,552.58 38,075.86 39,670.75 41,326.44 43,028.73 44,810.13 44,810.13 44,810.13

  •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乙方: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 一 受注者について破産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破産法(平成 16 年法律第 75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破産管財人 二 受注者について更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会社更生法(平成 14 年法律第 154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管財人 三 受注者について再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民事再生法(平成 11 年法律第 225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再生債務者等

  • 個人情報の取り扱いについて 本申込用紙にご記入されたお客様の個人情報[ 氏名、住所、電話番号等連絡先情報および小売供給等契約の契約番号、供給地点に関する情報 (託送供給等契約を締結する一般送配電事業者の供給区域、離島供給約款対象、供給地点特定番号、託送契約高情報、電流上限値、接続送電サービスメニュー、力率、供給方式、託送契約決定方法、計器情報、引込柱番号、系統連系設備有無、託送契約異動年月日、検針日、契約状態、廃止処置方法)等]は、当社および小売電気事業者・一般送配電事業者・電力広域的運営推進機関による託送供給契約または発電量調整供給契約の締結・変更または解約、小売供給契約または電気供給契約の廃止取次、供給地点に関する情報の確認、電力量の検針、設備の保守・点検・交換、停電時・災害時等の設備の調査その他の託送供給等契約に基づく一般送配電事業者の業務遂行、およびこれらに付帯する事業・業務等のために適正な管理により共同で利用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