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要求 样本条款
人员管理要求. 1. 包件一:中商方安排的住宿或办公人员的管理由中商方负责,必须符合招商方的要求;
2. 包件二:经营者及其招聘人员应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招聘外地人员需持有务工证、暂住证、身份证。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中商方负责。
人员管理要求. 甲方根据《维保服务季度考核标准细则》(详见合同附件【6】)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
人员管理要求. (一) 采购方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方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人员管理要求. 投入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管理人员 1 名,司机 2 名,压缩机操作员 2 名,夜班保安 1 名,清洁人员 1 名,设备维修人员 1 名。
人员管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应事先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上岗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操作技能,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
2. 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均佩戴所属公司工作证、穿着统一服装。
3. 成交供应商所聘用员工中男的不超过 60 岁,女的不超过 50 岁,并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连州市社会劳动保险有关规定,根据员工的户口性质在连州市分别购买城镇居民社保或农民工社保(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如发现无投保或者有意漏投保的,采购人有权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扣出经费代为投保)。购买农民工社保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费用;购买城镇居民社保的,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 成交供应商每年须将工人的工资构成及发放标准上报采购人进行审核备案,工人的工资构成及发放标准如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确定。
5.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采购人定期评估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的日常工作情况。成交供应商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服从采购人的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其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成交供应商员工,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责任进行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乱纪人员可直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终止其在本辖区内的工作资格直至诉诸于法律。
6.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辖区相应片区的服务需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具体的日常岗位工作安排和应急管理方案以及员工管理制度和奖惩条例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要求其修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7. 对一些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安排及相关制度,必要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参与管理和裁决,采购人有权查阅成交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8. 本辖区发生突发,紧急等特殊事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应服从采购人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
9. 为保证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成交供应商对各类岗位的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更换必须首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同时每月更换的比例不超过各类工作人员的 10%,在新的员工未到岗之前,原来的员工不得离开其岗位,新员工的素质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人员管理要求. 1. 物业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人员做好学校的整体工作,如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整体调配人员,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处理。
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提交与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人员名册及相关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原件备核)给采购人。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与采购人备案登记。
人员管理要求.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服从信访大厅的统一管理。到岗社工临时因故不能提供服务的,服务单位做好人员安排,选派相同条件的人员到场值班,确保信访大厅能够正常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如到岗社工因工作调整,不能继续到信访大厅服务,服务单位需向我局提前书面报告,及时另行安排人员到岗。到岗人员需试用一个月经我局确认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方可上岗。遇上突发情况,信访大厅安排加班值班的,服务单位应支付其相关加班费等。
人员管理要求. 2.5.1.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所聘请的服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及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等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需在本次投标中出具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2.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职业病或长期疾病(有相关的体检报告),胜任环境巡查工作。
2.5.3.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与环境巡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和支付社保、住房公积金、外勤作业补助费(包括高温补贴)、加班补助等各项薪资福利,配备相关工作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工作人员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2.5.4. 中标人须根据工作时间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巡查员配置方案和交接班制度,保障人员的合理组织和调度。
2.5.5. 如在日常管理中,中标人与工作发生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保证不影响日常 的督查考评工作。
2.5.6.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
2.5.7.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包括上岗培训、日常督查技能培训等,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上岗工作。
2.5.8. 中标人须对其委派的服务团队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5.9.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中标人须安排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环境巡查工作,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以持续跟进和落实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若相关工作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清退及补充工作。
2.5.10.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专职人员或机构负责对环境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实行实时监控;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开设多种举报渠道,并定期开展检查,杜绝、严惩舞弊行为。
2.5.11.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团队须制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清退不称职人员,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人员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组成员姓名、学历、相关资质、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及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