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要求 样本条款

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劳动补偿金等一切费用。
人员管理要求. 1、投入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管理人员 1 名,司机 2 名,压缩机操作员 2 名,夜班保安 1 名,清洁人员 1 名,设备维修人员 1 名。
人员管理要求.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服从信访大厅的统一管理。到岗社工临时因故不能提供服务的,服务单位做好人员安排,选派相同条件的人员到场值班,确保信访大厅能够正常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如到岗社工因工作调整,不能继续到信访大厅服务,服务单位需向我局提前书面报告,及时另行安排人员到岗。到岗人员需试用一个月经我局确认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方可上岗。遇上突发情况,信访大厅安排加班值班的,服务单位应支付其相关加班费等。
人员管理要求. 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税务工作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提高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意识培训,养成良好的信息安全习惯;第三方人员符合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对人员录用、调动、离岗、考核、培训教育等几个方面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人员管理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应事先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上岗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操作技能,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作。
人员管理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体检合格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能上岗; 4)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熟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情况人员优先 。 5)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6)服务人员必须按采购人工作性质要求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 7)服务人员的具体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等由采购单位安排统筹,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8)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或违反采购人单位的工作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不限于更换服务人员。 9)服务期内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随时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 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经培训教育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且不同意调整本项目现有工作岗位的; 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意见,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其他采购人认为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 中标供应商职责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提供服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中标供应商除要安排优秀的人员提供服务,还要安排有对企业员工管理工作经验或有相关资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做好服务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按采购人规定执行,服务项目不得转让其他主体。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总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釆购人相关制度,工作规范,规范各项管理,接受釆购人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2)中标供应商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提前30个自然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3)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标供应商在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 、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事务上应依法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 20 公积金。同时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贴、交通差旅费、加班费、工会福利、体检费(体检安排)、慰问金、人身意外保险或同等保障的商业保险、残障金、经济补偿金、培训活动等。 4)为了保证队伍稳定,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及年终考核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考核,按年度给予年终考核奖金。 5)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前款提及的福利保障及年终考核奖金等雇员相关费用必须根据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意见和考核情况进行薪酬的分配,且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中标供应商须将每月雇员费用使用情况和有关发放凭证报采购人备案。 6)当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或人身损害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用工主体的责任 ,并为服务人员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负责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 7)当服务人员发生已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或同等保障的商业保险相对应的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服务人员处理相应保险的报销手续。 8)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和劳资纠纷等事宜;应及时调查掌握服务人员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服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当发生人员退回等时,中标供应商能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完善、且可行的建议。 9)中标供应商应经常性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服务人员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中标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等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因服务人员请休假、暂离岗位(10个工作日以上)造成服务人员空缺,中标供应商应提前 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替班;因人员的撤换或辞退造成人员空缺,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或工作方面不满意或认为其不称职的,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证新的人员上岗。 11)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和服务组织管理架构,必须适应本项目服务需求,必须具有提供社会服务的保障能力,有良好的社会服务基础,履约能力强,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健全,或应建立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加强对项目服务的领导核心和保障力量。日常的各项服务及管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方案中体现。 12)因中标供应商或服务人员的过错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中标供应商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因履行服务合同与采购人以外的第三方 发生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人员管理要求. 1.物业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人员做好学校的整体工作,如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整体调配人员,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处理。
人员管理要求. 2.5.1.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所聘请的服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及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等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需在本次投标中出具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协调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 调配权。
人员管理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应结合具体的工作范围及要求,向采购人派出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相关专业证书)的熟悉相关工作的具备相关专业工作能力的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负责赤坎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大楼的安全保卫、卫生清洁、设备设施管理、绿化养护、食堂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上述这些与中标供应商有劳动关系的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的规定,需持有法定证件--证明其身份合法、身体健康,需持有国家认可或行业认可的上岗(专业)证书--证明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相关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