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度 样本条款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为止的期间。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参与 指委托人申请购买本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为止的期间计划年度: 指专项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为止的期间 推广期参与:指在推广期内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或委托投资资产或专项计划资产: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人参与的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管理人因对专项计划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其他情形所取得的资产,也归入专项计划资产。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管理人的自有资产,管理人因被依法解散、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或破产资产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指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给委托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委托人持有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情况的登记账户 专项计划资金账户:指托管人为专项计划开立的专项计划托管账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专项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除以计划总份额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面值:指人民币 1.00 元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过程 专项计划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质押合同》、《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四方操作协议》等因本专项计划而签署的合同及文件。 《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指管理人与郑发勇(以下简称“融资方”)签署的《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收益权买入回购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改及补充。 《股票质押合同》:指管理人与融资方签署的《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股票质押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改及补充。 《四方操作协议》:指管理人、托管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融资方签订的《浙商聚银 1 号南洋科技股票收益权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四方操作协议》。
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 12 月 31 日。
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 2002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年度. 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始于每一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终于该年度的 12 月 31 月 31 日结束。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参与 指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包括推广期参与 和存续期参与 首次参与 指委托人在参与之前未持有过本集合计划的情形 追加参与 指除首次参与外的其他参与情形 退出 指份额持有人按本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条件全部 或部分退出本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 强制退出 指由管理人发起退出持有人持有份额的行为 计划收益 指本集合计划投资所得股息、债券利息、红利、买卖证券/基金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合 法收入 集合计划资产总值、计 划资产总值 指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集 合计划各项应收款以及其他资产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集合计划资产净值、计 划资产净值 指集合计划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计划单位净值、单位净 值 指计算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集合计划总份 额的金额 计划单位累计净值、累 计净值 指计划单位净值与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计划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本集合计划资产和负责的价值,以确定本集 合计划资产净值的过程 可供分配收益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集合计划未分配 收益与未分配收益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指定网站 指 管 理 人 发 布 计 划 有 关 信 息 的 互 联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指定网站变更时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参与 指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计划份额的行为; 退出 指委托人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条件 收回全部或部分委托资产的行为; 强制退出 指由管理人发起退出持有人份额的行为; 集合计划份额、计划份 额、份额 指集合计划的最小单位; 元 指人民币元; 份额面值 每份 1.00 元; 集合计划资产总值、资产总值 指集合计划所投资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集合计划各项应收款以及其他资产 所形成的价值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