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价值.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指本附加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发生上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附加合同的保单价值。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价值=保险费×(1-手续费比例)×(1-保险经过日数 /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 1 日的按 1 日计算。手续费比例为 35%。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合同保单价值为零。
保单价值. 9.6 意外伤害事故 9.27 保单价值净额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 额。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合同保单价值为零。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 “轻症疾病”、“白血病”或接受重症监护治疗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 同效力终止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选择投保身故保险金,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5)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 价值。
保单价值.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险金额、已交保险费及保单价值。 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主要讲哪些情况下我们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2.1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该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投保人交费部分”保单价值,我们向该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个人交费部分”保单价值。 以下内容是我们的标准条款内容,为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请投保人认真阅读 投保人与我们的合同:这部分主要讲保险合同的构成和成立
3.1 保险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被保险人知悉投保的证明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共同构成。
3.2 投保条件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保人条件 凡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都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且该团体非仅为购买保险而组织成立。投保人也可以是特定团体中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 3 人。
保单价值. 也称现金价值,指本附加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交费期数3为360,保险期间为终身,月交保险费1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3233.64元,华先生选择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并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华。 本例中华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受益人,儿子小华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我们为保险人。
保单价值. 诉讼时效 10.释义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