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 样本条款

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保證凡因本契約所知悉對方之秘密決不外洩, 如有違反應賠償對方因此所生之損害。
保密協議. 為確保甲方之業務機密,乙方應責成乙方之員工、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校外實習課程所知悉甲方之業務機密、資訊或任何形式之資料等,無論於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自行加以使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若有違反,乙方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乙方並應協助甲方相關損害賠償程序之進行或相關文件之提供。
保密協議. 甲 方: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執行代理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為執行單位)
保密協議. 1.1 本會委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均應簽署保密協議。 1.2 委員於任期新始、增聘或改聘時應簽署保密協議。 1.3 會議列席代表亦應簽署保密協議。 1.4 幹事請相關人員簽署保密協議後,於本會存檔備查。 1.5 計畫主持人或計劃相關執行人員受邀參與會議討論自己的申請案件,且僅於該案件討論時在場者,得不須簽署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 於廣告期間至廣告期間結束後六個月內,非事先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漏雙方合作內容或因雙方合作而取得、接觸或知悉對方認為具有機密性之資料或資訊(以下簡稱機密資訊)予第三人。然如有以下情況發生,則保密義務即為解除: (1) 已自第三人正當取得該機密資訊; (2) 該機密資訊已正當為公眾所知悉;或 (3) 依法律規定要求而揭露。
保密協議. 本會取得的個人資料 : 包括姓名、電郵、聯絡方式及簽署等只作為提供輔導服務之用。而不會轉交給非本會之人士。 本會須以保密文件方式保存個人資料。基於考慮提供妥善及具素質的輔導服務, 服務使用者的進展會以不記名的方式作出匯報。除因應服務使用者有以下的情況出現, 其個人的資料則會考慮給予相關的機構:
保密協議. (一) 廠商因履行機關委託契約所取得或知悉機關之個人資料,應負保密義務。
保密協議. 9.15.1 僱主、承建商雙方保證凡因本契約所知悉對方之秘密決不外洩,如有違反應賠償對方因此所生之損害。
保密協議. 領域服務提供者應制定保密協議,並要求其員工、供應商、 註冊鈞詳閱遵守。
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保證凡因本契約所知悉對方之資料及秘密決不外洩,如有違反應賠償對方因此所生之損害。 除另有約定外,依本契約所完成之設計圖說,其著作財產屬於乙方。 甲方欲使用前項設計圖說於本契約以外之工程地點或其他用途時,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但前項另有約定或甲方合理使用之情形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