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信托财产的清算 样本条款

信托财产的清算. 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制作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信托合
信托财产的清算. 17.2.1 受托人通知保管人从信托计划财产中提取信托费用及相应的税费后,计算信托利益作为清算依据。
信托财产的清算. 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并以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 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送达后10 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委托人、受益人在此确认并同 意清算报告无须审计。
信托财产的清算. 10.2.1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负责信托财产的清算和分配,并制作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信托终止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受托人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受益人发出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送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因受托人欺诈和违约引起的责任除外。 10.2.2 清算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0.2.2.1 信托的基本信息; 10.2.2.2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处分情况;

Related to 信托财产的清算

  • 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算。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全部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 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必须于 T+1 日上午 10 时之前完成融资,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 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即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出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 入札書 (1) 入札価格の評価は、「第2章 特記仕様書」に規定する業務実施に対する総価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 契 約 保 証 金 上記の委託業務につい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は、各々の対等な立場における合意に基づいて、次の条項によって公正な委託契約を締結し、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これ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 入 札 書 様 式 電子入札案件の紙入札参加様式委 任 状 様 式予算決算及び会計令( 抜粋) 仕 様 書 入 札 適 合 条 件

  • 料 金 料金は,基本料金,電力量料金および別表2(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 本次收购 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