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個人資料之使用 Clause in Contracts

個人資料之使用. 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委託人資料如有變更時,委託人應即以書面或其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受託人。 受託人得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或受讓、參貸(或擬受讓、參貸)受託人債權債務之人、或因與受託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或受託人所從屬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公司,或與受託人合作提供客戶服務相關機構或人員,或其他往來金融機構及國內外金融事務處理相關機構(含環球銀行財務電信協會,即 SWIFT)等機構之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等目的範為內,將委託人個人資料提供予上開機構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受託人並得於法令、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許可範圍內,提供予他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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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運用信託財產有關事項所應支付交易相對人佣金、交易手續費、保管費與稅捐、律師、會計師, 運用信託財產有關事項所應支付交易相對人佣金、交易手續費、保管費與稅捐、律師、會計師或租稅顧問之報酬;

個人資料之使用. 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委託人資料如有變更時,委託人應即以書面或其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受託人。 受託人得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或受讓、參貸(或擬受讓、參貸)受託人債權債務之人、或因與受託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或受託人所從屬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公司,或與受託人合作提供客戶服務相關機構或人員,或其他往來金融機構及國內外金融事務處理相關機構(含環球銀行財務電信協會,即 SWIFT)等機構之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等目的範為內,將委託人個人資料提供予上開機構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受託人並得於法令、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許可範圍內,提供予他人查詢受託人得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或受讓、參貸(或擬受讓、參貸)受託人債權債務之人、或因與受託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或受託人所從屬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公司,或與受託人合作提供客戶服務相關機構或人員,或其他往來金融機構及國內外金融事務處理相關機構 (含環球銀行財務電信協會,即 SWIFT)等機構之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等目的範為內,將委託人個人資料提供予上開機構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受託人並得於法令、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許可範圍內,提供予他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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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風險的整體計分表, 運用信託財產有關事項所應支付交易相對人佣金、交易手續費、保管費與稅捐、律師、會計師或租稅顧問之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