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及詮釋. 2.1 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本條款及細則內的詞語及詞彙概具有服務條款賦予其之含義。
2.2 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本條款及細則內下述詞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
定義及詮釋. 1.1 此等條款和條件乃補充交銀國際的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經不時修訂及/或補充)。倘若此等條款和條件與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有任何分歧,則該以此等條款和條件為準。
1.2 除非文義另有規定,否則本文所使用的詞彙與交銀國際的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經不時修訂及/或補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3 於此等條款和條件中,以下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定義及詮釋. 1.1.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條款及條件:
定義及詮釋. 2.1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期權帳戶之附加條款、第二部分一般條款、交易所期權交易規則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結算規則所界定的詞彙在本附表應具有相同的含義。
2.2 在本部中,下述詞彙的含義如下:“交易所”是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期權帳戶”是指處理交易所買賣之期權業務的賬戶。
定義及詮釋. 1.1 在本協議內,以下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 Conrad』指Conrad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視文義而定;
(b) 賬戶』指客戶在 Conrad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 開立之現金*/保証金*賬戶;
(c) 接達代碼』指個人密碼及賬戶號碼;
(d) 賬戶號碼』指客戶開立於 Conrad Investment Services Limited 交易戶口號碼,並須連同個人密碼使用有關之電子交易服務;
(e) 電子交易服務』指由 Conrad 或其他透過 Conrad 提供服務的人士提供之流動電話/互動音頻電話/互聯網絡證券買賣訊息服務,客戶可使用此電子交易服務透過 Conrad 進行證券買賣交易,客戶可透過Conrad 之電子交易設施向Conrad或其代理人發出有關證券買賣的電子指示;
(f) 創業板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g) 港交所』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h) 指示』指就進行買賣任何證券之任何指示以及查詢賬戶內之結款或其他資訊。
定義及詮釋. 1.1 在本協議內,以下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a) 創市』指創市証券,視文義而定;
(b) 賬戶』指客戶在創市証券開立之現金*/保証金*賬戶;
(c) 接達代碼』指個人密碼及賬戶號碼;
(d) 賬戶號碼』指客戶開立於創市証券交易戶口號碼,並頇連同個人密碼使用有關之電子交易服務;
(e) 電子交易服務』指由創市或其他透過創市提供服務 的人士提供之流動電話/互動音頻電話/互聯網絡證券買賣訊息服務,客戶可使用此電子交易服務透過創市進行證券買賣交易,客戶可透過創市之電子交易設施向創市或其代理人發出有關證券買賣的電子指示;
(f) 創業板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g) 港交所』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h) 指示』指就進行買賣任何證券之任何指示以及查詢賬戶內之結款或其他資訊。
定義及詮釋. 2.1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期權帳戶之附加條款、第二部分一般條款、交易所期權交易規則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結算規則所界定的詞彙在本附表應具有相同的含義。
2.2 在本部中,下述詞彙的含義如下:
定義及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