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以本合同
借款期限. 实际借款期限和具体起止日期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期限. 乙方使用上述循环借款额度的期限见特别约定条款三。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期、到期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个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贷款实际发放日期与上述起
借款期限. 双方在此一致同意并确认,为甲方之利益,乙方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后,应根据甲方指示,按照本协议第 4.1 条的规定将该等股权质押给甲方,并另行签署相关股权质押协议;在股权质押期间,乙方无需偿还该等借款;当发生本协议第 3.1 条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 3.2 条规定的方式向甲方偿还借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月, 年 月 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 年 月 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