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样本条款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发行人与华西证券签署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经核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包括定义及解释、受托管理事项、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受托管理人的变更、陈述与保证、廉洁从业、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通知和附则等内容。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并明确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和《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 根据发行人与兴业证券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请兴业证券为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证券业协会(xxxx://xxx.xxx.xxx.xx/)会员单位名称,兴业证券系中国证券业协会法定会员,且本次发行未设定增信措施,兴业证券未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根据受托管理人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兴业证券担任此次债券发行的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构成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及《指引1号》第4.3.6条之规定。 2、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双方对受托管理事项、发行人的权利与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受托管理人的变更、陈述与保证、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通知等条款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已包含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必备条款,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对以下内容作出了约定:定义及解释;受托管理事项;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受托管理人的变更;陈述与保证;不可抗力;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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