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样本条款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7.1 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 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3、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4、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 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 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 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6) 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出库的情形(信用评分低于 分)。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批量采购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批量采购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批量采购协议: 1.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3.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1.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1.5. 批量采购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6. 批量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在项目安排或评审过程中: (1) 框架协议期限内累计两次出现连续 2 个工作日内联系不 (2) 单项评审考核 1 次不合格,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1) 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 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 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 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 因供应商油品质量或者加油服务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8) 供应商供货数量、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9) 发现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未严格执行凭卡核对车牌加油管理制度引起严重后果; (11) 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1.3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1.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1.5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6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供应商有《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三项情形之一(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 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补充: 1、 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内,征集人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征集人直接考核和采购人、服务对象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入围供应商是否能够按规定完成约定内容。如发现入围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约定内容时,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征集人、采购人、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被清退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赔偿。 2、 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征集人可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进行补充和补充方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决定,如决定补充时,被清退的供应商不得再次进入入围范围内。补充征集期间, 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29. (一) 为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零星编制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可研、设计等。由洛浦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