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账户 样本条款

共管账户. (1) 第一次付款的预付款存放至银行共管账户,银行由甲方指定,共管账户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开立,共同管理,专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等款项支付; (2) 乙方在共管账户支出前需向甲方提供用款清单明细,用款清单明细包括不限于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采购品牌和型号、金额、银行收款账户信息;用款清单明细由乙方盖章,经甲方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分管负责人、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3) 共管账户在项目进度满足上述第二次付款条件时解除。
共管账户. 于本协议签署日起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在乙方名下开立并由甲方一与乙方共同监管的银行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以用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收和支付转让价款,共管账户的具体开户银行由乙方指定, 一、 乙方分别预留印鉴作为共管账户支取款项的必备签章。未经共管方一致同意或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对账户内资金作出支取以及其他处分行为,也不得设立担保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共管账户. 2 指 第 2.4.2 条约定的含义 股东债务 指 第 3.6.1 条约定的含义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接基准日(含当日)止的期间 工作日 指 中国和香港当地除星期六、星期天及公共假日以外的一天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元 指 人民币元
共管账户. 以下简称“共管账户”),用于接受甲方 1 至甲方 5 在本协议项下的第
共管账户. 在《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北京天润、宁波润明及相关开户行将签署《共管帐户协议》,约定以卖方的名义在监管银行开立由买方、卖方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用于收取本协议下的股权转让价款。
共管账户. 1) 在甲方将标的股份全部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 1 与乙方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接收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款。共管账户户名为乙方,开户行所在地为湖南省株洲市,共管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为甲乙双方的财务章、公章以及各自授权代表的签章。共管账户银行预留印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更换或挂失。乙方有权对该账户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共管账户内的资金。 2) 乙方在各期转让价款支付条件成立前五(5)个工作日内,将各期对应的转让价款缴存至共管账户。 3) 若乙方已向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而本协议按双方约定自动终止或解除,共管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无条件根据乙方的要求完成以下一项或多项事项,包括:对共管账户进行变更;办理共管账户撤销手续;将共管账户内的资金全部退回到乙方原划出款项的银行账户或将共管账户内的资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共管账户. 代建人应尽快选择一家银行并经委托人同意后设立共管账户,并连同委托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应依据代建合同提出代建费支付申请,经委托人核准和审批后,交由银行监管账户进行支付。
共管账户. (1) 甲方、乙方和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在甲方指定的银行以甲方的名义开立共管资金监管账户(本协议中简称“共管账户”),用于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和可换股借款。 (2) 办理共管账户的银行费用(如有)由乙方承担,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就开立共管账户事宜签订《共管账户监管协议》。共管账户监管期间,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甲方、乙方和丙方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要求银行对共管账户作任何资金划转相关操作。 (3) 在甲方将共管账户的股权转让款和可换股借款直接划入乙方和丙方 指定的银行账户之前,共管账户内的所有资金均归属甲方所有。共管账户的每一笔资金从存入共管账户起至共管账户解除和销户止所产生的孽息,均由甲方享有。
共管账户.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指定的银行以甲方的名义开立共同监管账户(“共管账户”),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专用账户。因开立、维持共管账户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共管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应为甲方、乙方双方指定的印鉴或签字,且资金划付必须由共同监管方双方或其各自委派代表在银行柜台办理,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资金划付。相关款项在共管账户留存期间的利息(如有)归甲方所有。如本次交易被任何部门否决、本协议未生效或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 求配合解除对上述账户的共管。
共管账户. 甲乙双方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在甲方指定银行,以甲方名义开立一个资金共管账户(乙方预留人名章,甲方预留财务章),需同时加盖甲乙双方预留印鉴或签名方可支取共管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