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设立 样本条款

初始设立. 1988 年 6 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银复(1988)291 号《关于同意设立东方电 气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同意设立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1988 年 7 月 12 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出具川人行金(1988)39 号《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同意设立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的通知》。 1988 年 6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向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颁发银金管字第 08-0281 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证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已于 1988 年 6 月 25 日被批 准经营金融业务为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企业,注册资本 1 亿元,实收资本 3,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资金的融通调剂和管理业务;上级部门拨给集团各项专项资金各类贷款的划拨与管理;集团内部房地产开发业务;内部融资性租赁;人民币担保与见证;成员企业发行、转让有价证券的代理;成员企业的各类信托、委托、代理业务及补偿贸易,票据贴现、信用签证等业务;经济咨询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1988 年 8 月 14 日,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川企 照字 223 号《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经济性质为全民所 有制,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注册资金总额为 3,500 万元,生产经营方式为服务,生产经营范围为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资金的融通、调剂和管理;集团内部三级房地产开发;上级部门拨给集团各项专项资金,各类贷款的划拨与管理;集团内部融资性租赁;人民币担保与见证;成员企业发行、转让有价证券的代理;成员企业的各类信托、委托、代理业务及补偿贸易,票据贴现、信用签证和经济咨询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初始设立. 1983 年 7 月 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几个专业性公司的通知》 (湘政发[1983]54 号)文件,该文件明确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南省盐业公司,直属省轻工业厅领导,级别相当于县级;湖南省盐业公司负责全省盐业生产、分配、调运、储存、市场安排和盐政管理,实行产供销人财物归口统一管理。原省、地、市、县商业部门所属盐业批发机构的业务人员全部划给盐业公司。 1986 年 6 月 7 日,湖南省盐业公司制订了章程,并于 1986 年 7 月 30 日完成设立登记,发行人完成设立登记后的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如下: 表 5-1 发行人设立时工商登记信息表 名称 湖南省盐业公司 类型 全民所有制 地址 长沙市建湘中路 71 号 负责人 谢仲鸣 注册资本 182 万元 营业期限 至 1991 年 7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主营全省盐业生产、计划、分配调运、储存、以及盐的包装物料;兼营盐化工产品。
初始设立. 1994 年 6 月,顺德市美的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房产”)作为甲方与威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威灵”)作为乙方签署《中外合资经营顺德威灵房产有限公司合同》,合作经营顺德威灵房产有限公司。 1994 年 12 月 30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外经贸顺合资证字[1994]018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意美的房产与香港威灵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顺德威灵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灵房产”)。 1995 年 1 月 13 日,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通知书》, 威灵房产于 1995 年 1 月 13 日核准登记,注册资本为 1,120 万美元;住所为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经营范围为经营改造旧城区,销售、出租、管理商品房;企业类别为合资;执照有效期自 1995 年 1 月 13 日至 1997 年 7 月 20 日;公司董事长为何享健,副董事长为张灿升,总经理为张灿升。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初始设立. 安徽香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枫有限”)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由巢湖香枫塑胶助剂 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0 万元,由巢湖致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巢致通字 [2011]301 号《验资报告》审验。香枫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总额(万元) 出资比例(%) 巢湖香枫塑胶助剂有限公司 280.00 100.00 合 计 2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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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