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1 清洁能源 天津 LNG 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 556,169 450,00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61,37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 89,028.51 74,001.55 2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 40,816.41 35,816.41 3 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18,541.06 17,658.15 4 锂电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75,141.00 47,523.89 5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万元) 1 食品配料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76,489.99 75,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839.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 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46,409.00 28,225.0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4,164.27 万元( 含 34,164.2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3,332.1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7,633.85 40,046.62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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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自筹资金支付 元) 0.00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税款 根据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本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由产品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并由产品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 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258,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TA 数据可得知、划款指令于 T+1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2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清算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资金净额结算 基金资金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资金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时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当存在资金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