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告. 基金发起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发行公告。
发行公告. 基金发起人将按照《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发行公告。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公告. 根据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公告》记载的本次发行承销方式、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时间安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12 日
发行公告. 牵头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 2024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0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重要提示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事项提示
发行公告.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发行公告》,《发行公告》对重要提示、释义、发行基本情况、发行安排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金杜认为,《发行公告》中有关本次发行安排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
发行公告. 发行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