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中止. 6.2 合同效力恢复 7.合同解除和变更
合同效力中止. 当出现本主险合同约定的效力中止情形时,本主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6
合同效力中止. 如果您选择了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方式,为了保证保险合同效力,请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续期保费。如果您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纳保险费,您的保险合同效力将处于中止状态。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维持您的保单效力,我公司可能在合同约定交费日之前或宽限期内,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善意提醒您按时交费。
合同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效力中止. 除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4
合同效力中止. 7.2 合同效力恢复 8.合同解除和变更
合同效力中止. 当出现被豁免合同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中止情形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中止。我们对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4.5
合同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见 10.14)计算)和其他欠款后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合同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 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见 11.26)计算)后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合同效力中止. 主合同效力中止的同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中止。 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简称复效)。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们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条款约定利率(见 11.20)计算)和其他欠款后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您可以向我们申请退还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主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附加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