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置方案. 2022 年 2 月 9 日,江泉实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出售事项及员工安置方案。本次转让所涉热电业务有关员工安置采取 “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于转让标的交割日,在前述员工同意的情形下,公司、公司热电业务相关的在册员工、旭远投资签署三方协议将劳动合同主体直接变 更为旭远投资与前述人员。公司不再向前述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前述员工的工 作岗位、薪酬制度、福利待遇、社保缴费地区、社保缴费比例不变,前述员工 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前述员工在旭远投资的工作年限,旭远投资在依 法解除、终止与前述员工劳动合同时合并计算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并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
员工安置方案. (1)截止交易基准日,巢东股份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共有 1,049 名员工(以下简称“转移员工”)。双方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转移员工的劳动关系变更和社保关系转移工作,转移员工由巢湖海螺负责承接安 置。
员工安置方案. 原华视传媒地铁电视媒体广告业务相关员工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划分,由华视新文化承继。自业务转移基准日起,华视新文化将与划归其接收的员工按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华视新文化可以保持从事地铁电视媒体广告业务相关员工其工作年限之附属福利待遇(指华视新文化根据内 部管理制度以工作年限为依据给予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享受的薪酬、年假等相关福利)的连续性。 原华视传媒从事地铁电视媒体广告业务的员工合计 61 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视新文化已与全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华视新文化已完成资产注入人员的安置工作。在华视新文化地铁电视媒体广告业务的组织架构上,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分为销售体系、销售支持体系和其他职能部门,其中销售体系下设北区销售团队和南区销售团队,销售支持体系下设媒介部、节目部和技术维护部,其他职能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中泰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产权交易合同》,中泰桥梁本次出售新中泰 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3,924.29 万元。 根据《中泰桥梁 2016 年审计报告》以及华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新中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科目的 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上市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16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32,263.85 32,263.85 100%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产权交易合同》以及中泰桥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八大处控股,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即不构成借壳上市。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泰桥梁章程的规定;中泰桥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中泰桥梁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现持有江苏省工商局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40853767 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同康路 00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广宇 注册资本 49,856.6987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桥梁钢结构及其他金属结构及构件制造、施工、安装、运输、修复和加固、技术咨询;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普通机械的销售;普通机械的修理;起重运输机械制造、加工、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教育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1999 年 3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中泰桥梁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泰桥梁的工商档案及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中泰桥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的员工安置方案详见本法律意见“一、本次交易的方案/(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1.吸收合并/(12)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的相关内容。
员工安置方案. 本次资产购买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宁波银泰 70%股权、杭州西溪 70%股权、杭州理想 20%股权、台州置业 70%股权、台州商业 70%股权、哈尔滨银旗 70%股权、黑龙江银泰 70%股权、淄博银泰 70%股权,评估基准日均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预估阶段,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预估。 经初步预估,本次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