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样本条款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4.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14.3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函上加盖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4.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采购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响应予以拒绝。 14.5 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第四章供应商须知专用部分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 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单独密封的响应一览表 1 份;单独密封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要求以 PDF 格式和 word 格式提交;以上内容须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其他要求见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7.1 响应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电子签章和盖章。 7.2 响应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7.3 响应文件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4 响应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 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 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 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2.3 响应文件应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5.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5.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电子公章 ”、“ 印章 ”、“公章 ”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 ”等字样)的印章。 11.3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11.4 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 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 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 ”的字样。 11.5 因响应文件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6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2) 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11.5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1.6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 WIN7 操作系统及 Office2010 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报价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磋商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需要签署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的地方签署全名。 11.3 响应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的要求: 1)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一致。 2) 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视为无效磋商等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