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付. 1、 甲方下达定单后,乙方对于现货产品应该在 5 个工作日内送到甲方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对于期货产品乙方应当在当次报价单所示期限(下称:协议供货期)内按时交付,对于严重超出协议供货期(协议供货期等长天数的一半)仍不能到货的产品,甲方有权单方取消该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 乙方出货后,必须出具送货清单,并有甲方收货后签字确认方为有效。送货清单需标注所供商品详细信息。
3、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坏有乙方负全责,甲方在收货时发现包装破损的对该产品有权予以拒收。
4、 甲方接手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商品交付. 供應商將依據訂單及訂單條件交付商品。若其交付實際上 或可能有任何延遲,供應商應立即通知諾力昂。若商品的交付提早、延遲或未依循訂單或訂單條件,諾力昂保留拒收商品、向他方採購及要求供應商賠償諾力昂因此而生的所有費用、損失、損害、開支的權利。所交付商品如有短缺,在諾力昂接受所交付商品的情況下,價金將有所調整。如果所交付商品數量超過訂單所載數量,諾力昂概不需為任何超額部份付費。交付條款及損失風險的移轉,應依 2020 年版國貿條規(INCOTERMS 2020)解釋。除非諾力昂另有書面約定,交付條件為目的地交貨(DAP),以訂單中所載地址為交付地點。出貨文件應將諾力昂列為被通知人。 有權即由供應商移轉至諾力昂。諾力昂接受交付項目後,交付項目之所有權即轉讓予諾力昂。
商品交付. 1. 供应商应按双方约定的品牌规格、价格、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向采购人交付商品。
2. 供应商应在商品到达之前向采购人发出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商品交付. 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部跟踪交付进度,与供应商完成商品交付,并由业务部门(或需求部门)验收。
商品交付. 按第 5.3 條規定, 貴行與本人/吾等應有責任就商品戶口的每份在交收到期日仍然生效的未平倉期貨/期權合約,在到期日作出或接受交付(視乎所屬情況而定)期貨/期權合約的主題商品,惟若根據相關交易所、結算所或市場的規則,未平倉期貨/期權合約的買方及賣方未 履行之責任應僅以價格或價值之差額為基準以現金償付,貴行或本人/吾等(視乎所屬情況而定)應在有關期貨/期權合約的到期日向對方支付有關 差額以償付該未平倉期貨/期權合約。本人/吾等應根據相關交易所、結算所或市場的規則採取所有必須的行動以確保本人/吾等妥為償付每份代表本人/吾等 訂立之期貨 /期權合約。
商品交付. 4.1. 除非另有明確書面約定,全部商品應按照FCA(指定港或起運地)方式交付(海運應按照FOB(指定裝運港)方式)交付至飛利浦指定的最終目的地。(上文術語見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定義)。
4.2. 交付應根據適用《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完成,但並不構成飛利浦對商品的受領。
4.3. 供應商於交付商品同時,應向飛利浦提供全部相關證書。每次向飛利浦交付商品時,應附有裝箱單,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i) 訂單編號,
商品交付. 1. 乙方接獲顧客訂單後,除於兩個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外,不得拒絕接受訂購。
2. 乙方應按實際訂單狀況,於甲方系統選擇相對應之狀態,如有不實,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負擔必要之費用,甲方得視情況取消或限制乙方得使用的服務。
商品交付. 5.1 乙方在消费者在平台提交订单并全额支付订单款项后安排发货。
5.2 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外,乙方在配送中按照乙方一般通用规则进行包装,但,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商品进行二次包装,甲方应另行向乙方付费,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商品交付. 富士通 ISOTEC 按照个别合同的约定期限交货,在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交付条件为 FOB JAPAN。
商品交付. 乙方應於民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商品興建,供甲方依本約第八條約定辦理商品選位,雙方皆同意於選位確定後,商品即視同交付;甲方經通知而不辦理選位,或未受通知辦理選位而於受領商品所有權狀後一個月內未自行洽辦選位者,亦同。若乙方未於上述時間內如期完成商品興建,乙方同意每逾一日按甲方已繳價款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甲方,若逾期六個月仍未完成商品興建時,視同乙方違約,雙方同意解除契約,乙方應將甲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甲方,甲方並同意信託受託人將土地產權辦理移轉登記予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如有以下事項者,雙方同意得順延期間之計算:
1. 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乙方不能施工者,其影響期間。
2. 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前項之解約退款,乙方同意於三十日內無息退還甲方依第三條已繳清之買賣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