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贸易业务 样本条款

商品贸易业务. 商品贸易业务由新设立的兖州区惠民均和贸易有限公司运营。兖州区惠民均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均和”)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是由发行人与上海均 和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其中发行人控股比例为 51%。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艺创作;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保健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惠民均和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是依托合作方上海均和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基础,避免了公司初创期的发展壁垒,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即基 本步入正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惠民均和资产总计为 61,865.48 万元,股东权 益合计为 53,851.75 万元, 负债合计为 8,013.73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6,808.09 万元,净利润 3,128.89 万元。 惠民均和人员配备方面集双方股东的优势。上海均和集团负责业务经营,主导组建和管理运营惠民均和的业务团队,实现约定的交易额;发行人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方面,惠民均和的董事长由发行人提名;总经理由上海均和集团提名,负责管理公司的运营工作;财务负责人由发行人提名,负责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下设业务部、财务部、法务及风控部。 上海均和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均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上海均和集团先后在新加坡、香港、上海、武汉、重庆、成都、西安、深圳、昆明、南昌、厦门、镇江、天津、大同、洛阳等地成立多家分支机构,连续十多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8 年,上海均和集团位列“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73 位”、“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43 位”。 惠民均和公司以大宗商品贸易为主营业务,主营品种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有色金属、矿石、化工等)、大宗能源(原油、煤炭)、大宗农产品(大豆、小麦)等。 (1) 大宗商品贸易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大宗商品贸易,大宗商品一般指可进入流通环节、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包括大宗原材料(如钢铁、有色金属、矿石、化工等)、大宗能源(原油、煤炭)、大宗农产品(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往往具有交易量巨大、价格波动明显、全球流通等特点。 贸易模式主要有自营和代理两种:自营模式一般是指贸易商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品后自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贸易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及时间和空间差异赚取进销差价。代理采购模式,贸易商与下游客户签订代理合同后,采用收取 15%-20%的保证金模式。之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下游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贸易商支付余款提货。自营和代理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模式是以销定购,即锁定上家和下家,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时确定价款,销售结算价格基本上在采 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相关费用从而锁定利润,库存周转较快。自营模式为先采再销,期间贸易商承担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库存周转压力。自营和代理业务贸易环节基本可分为采购和销售。 惠民均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2018 年收入主要为代理模式业务。后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如价格有稳定上涨趋势或在空间区域中有较大的商品价差,将会加大自营的占比。
商品贸易业务. 商品贸易业务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22 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业务产生营业收入 3,375,115.18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93.89%。发行人商品贸易业务运营主体为发行人本级、杭州金投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化工原料、煤炭、金属类、钢材等大宗商品。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但由于发行人风控部门每日实时关注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且发行人可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下家根据大宗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增加保证金数额,因此发行人一定程度上能抵御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发行人 2020-2022 年商品贸易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化工 1,032,058.69 30.58 1,102,122.60 38.48 624,219.93 25.09 煤炭 433,390.28 12.84 137,970.42 4.82 96,793.02 3.89 焦炭 185,053.76 5.48 167,603.64 5.85 133,188.69 5.35 钢材 1,007,140.83 29.84 857,578.65 29.94 908,251.42 36.50
商品贸易业务. 1.51 1.76 1.45 1.85
商品贸易业务. (1)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类贸易业务 发行人依托常州市新北区出口加工区的区位优势,政府背景的资源优势,自身强大的综合实力优势,于 2015 年开始大力拓展贸易业务。发行人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类贸易的模式主要为:发行人先向供应商预付货款,一定期限后,供应商交货,发行人将货物发给购货方。目前发行人的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类贸易业务主要由嘉迅公司和瑞腾公司、奥埠公司经营。 嘉迅公司主要从事物流服务及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贸易活动,位于常州市出口加工区西南侧,紧邻卡口,规划面积 10.07 公顷,现有 10,000 平方米保税监管 仓库,近 20,000 平方米室外堆场,为出口加工区及区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贸易及物流服务。嘉迅公司依托发行人的综合优势,迅速与上下游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上下游关系,贸易业务迅速做大,企业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16-2018 年,嘉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8,159.06 万元、63,876.08 万元和 281.79 万元。由于业务调整,发行人贸易业务后续主要由瑞腾公司和奥埠公司经营。 瑞腾公司主要提供供应链管理及金融信息服务,主要贸易产品有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电子通讯设备等,主要贸易客户为国内较具相当实力的企业。 2016-2018 年,瑞腾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85,398.56 万元、157,921.49 万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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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そ の 他 (1) 上記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 (2) 落札決定にあたっては、入札書に記載された金額に当該金額の100分の10に相当する額を加算した金額(当該金額に1円未満の端数があるときは、その端数金額を切り捨てた金額)をもって落札価格とするので、入札者は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に係る課税事業者であるか免税事業者であるかを問わず、見積もった契約希望金額の110分の10

  • 本的合意) 市及び優先交渉権者構成員は,優先交渉権者が,募集要項等に定める手続により, SPC を設立し,SPC をして本事業を実施せしめる者として選定されたことを確認する。

  •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 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20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09,764.26 万元,净资产为 23,762.20 万元,2020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39,660.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27.07 万元。

  • 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約の終了) 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は終了します。

  • 催繳股款 在本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其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獲發不少於十四 (14)個整日的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份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而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