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样本条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人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制度不完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2023 年 11 月 27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 2024 年 1 月 8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警示函。 2024 年 1 月 24 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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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工作人员情况‌ 国泰君安指定毛宁、陈聪作为盈康生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其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毛宁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屹唐半导体科创板 IPO、金杯汽车(000000.XX)非公开发行股票、宝胜股份(000000.XX)非公开发行股票、航天长峰(000000.XX)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毛宁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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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そ の 他 (1) 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

  •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 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 基本契約 個別契約に定める事項を除き、託送供給に関わる事項を託送供給依頼者ごとに定める契約をいいます。

  • 通 知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立契約書人 機 關:客家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主任委員 李永得 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電 話:(02)89956988 廠 商:代 表 人:統 一 編號: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 ○ 年 ○ ○ 月 ○ ○ 日

  • 投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三、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 声明与承诺 一、投资人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养老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