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式和程序 样本条款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和《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处理方式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投资监督事项表》的相关内容,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指令,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合规。 因管理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投资监督事项表》给本托管资产造成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托管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或监管部门要求将监督情况报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如投资组合比例违规应于当日或次日回函,其他情况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要求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处理方式和程序. 丙方根据《投资监督事项表》内容,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投资监督事项表》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指令,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合规。 因甲方违反《投资监督事项表》给本托管资产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或监管部门要求将监督情况报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如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 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书面提示函等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 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有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 解释、举证等的义务。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如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书面提示函等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有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 解释、举证等的义务。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减损,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损失范围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定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的为限。
处理方式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
处理方式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指令,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调整使其合规。 因管理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理财产品说明书给理财产品造成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托管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或监管要求将监督情况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托管人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监督义务自理财产品成立日开始,至进入清算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