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授权事项. 在委托授权期限内,甲方有权依其自身意愿,根据涅浦顿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如下股东权利:
委托授权事项. 1、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标的股份全权代表乙方行使表决权(包括直接的表决权以及因累积投票制度产生的表决权)以及提名提案权、参会权、选举权、监督建议权、知情权、检查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权利。
2、 在委托限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身意愿,根据欣源股份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东权利:
(1)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欣源股份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
(2) 查阅欣源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3) 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欣源股份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所规定的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选举欣源股份的董事、监事及其他应由股东会任免的人员;
(4)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欣源股份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所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3、 本协议生效后,就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事宜,乙方无需就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涉及的具体表决事项向甲方分别出具委托书;但如因相关监管机构、交易所或者股票登记公司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本协议项下其委托甲方代为行使标的股份表决权的目的。
4、 甲方在股东大会上本条第 2)款约定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乙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确认其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且不会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和反对,但违反法律法规、股转系统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公司章程》的除外。
5、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如因欣源股份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标的股份数增加的,上述增持部分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将自动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委托至甲方行使。
委托授权事项. (1) 自甲方成为新动向股东之日起,乙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作为其唯一、排他的代理人,就标的股份全权代表乙方行使表决权(包括直接的表决权以及因累计投票制度产生的表决权)以及提案权。
(2) 在委托授权期限内,甲方有权依其自身意愿,根据新动向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股东权利: